刘正清律师:武汉王芳案情况通报(09.15)

王芳

前天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本律师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王芳,其涉嫌的罪名是寻衅滋事,2015年9月14日正式逮捕,2015年9月15日下午3点宣布逮捕。

王芳说:“2015年7月25日跟朋友一起吃饭时因穿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7月28日一清早就在群里看到耿彩文被抓被抄家的消息,我就去耿彩文家看看情况,由于当局一直监控我的电话,他们提前布控,我刚到耿彩文家就被抓走,抓我的是市局国保带队一行有20多人,当天就把我送到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派出所作笔录,当晚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7月28日—8月12日),8月8日转为刑事拘留,没有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延长拘留时间,拘留期间一次也没有提审过我。

直到今天(2015年9月15日)下午3:15直接跟我说批捕了,他们跟我说批捕不只是穿文化衫照相这一件事,还有以往的一些事情。因我不配合他们,所以他们就把我批捕了。我没有指证别人也没有说文化衫的出处,所以他们就报复我,在派出所时他们就跟我说,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把我放了。因当时我没说,他们就把我拘留,在拘留所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把我转为刑事拘留。我是因房子被强拆才上访的,但一直没解决。我也从来就没指望过他们解决。通过上网之后我才真正了解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是体制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所有的问题(上访、教育、养老等所有民生问题)都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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