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三匝:问责不是“口炮”,大火还没把你烧醒吗?

天津 化工 爆炸

天津大火,举国不安。愤怒像潮水汹涌,空气令九州窒息。好在,这一次,人们没有仅仅止于祈福。舆论的关键词是:问责。

那就说说问责吧。在我看来,“问责”只是一篇文章的开头,但遗憾的是,很多评论刚说了“问责”两个字就早泄了。

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天津 化工 爆炸

我们必须进一步追问。至少有这几个问题是需要追问的:

一,谁来问责?显然,所有公民都是问责的主体。即便如此,更有责任问责的显然是代议机关和媒体,前者是“最高权力机关”,后者是社会的“第四权力”,它们不来问责,即便老百姓的问责声沸反盈天,最终不过如天津的这场大火,熄灭以后,当地或许还能盖一座美丽的公园呢!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所谓“主流媒体”再次灌满了鸡汤、鸡血,而天津人大“悄悄如别离的康桥”!

二,问谁的责?当然是官员。问题是,哪一级官员?区长?市长?还是别的?说到底,中国近年来人祸的根源几乎都可以归结到发展主义或唯发展论上来,谁又该为发展主义承担罪责?我们天天说不能唯GDP是论,但我们用什么制度保障所谓和谐发展?我们在“狂奔”中出了大问题,但为这些问题开出的药方难道不是“飞奔”吗?什么先做大蛋糕,再说分蛋糕的事儿,问题是这个“先”到底要到什么时候?况且谁都已经看见,有人早就分到大蛋糕了,否则还抓什么大老虎?

三,问什么责?我们是否有问责细则?人祸与责任之间的具体对应关系是什么?负责说起来简单,到底负什么责?难道只是引咎辞职或撤职吗?在某些事件中,相关官员是否已经犯了罪?什么罪?渎职罪!就算是辞职或撤职吧,如何保证被辞职(撤职)的官员从此就永不叙用?那些被辞职(撤职)几年后转任他职的人还少吗?有人一定会告诉我,我们当然有官员问责条例,但老百姓都知道这个条例、认可这个条例吗?谁制定的条例?往深了说,哪些责老百姓有资格问,哪些责我们没资格问呢?

天津 化工 爆炸

天津大火是否敲响了发展主义的丧钟?如果没有制度化的问责体系,我倾向于认为,天津那阵阵巨响,终将幻化为一串爆竹声而已。事件过后,照样是欢天喜地,崛起、崛起!难道不是吗?

天津 化工 爆炸

有人说,中国政治与西方不同,他们讲权利,我们讲责任,这纯粹无稽之谈,权责如何能截然两分呢?不过,从现实的角度讲,中国的进步,或许正是从问责人祸开始,那我们就认真问一问吧。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