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文集】為孫大午辯護

我們清楚知道,為孫大午做無罪辯護有困難,法院依據模糊的法
律條文定罪也不能算錯,但我們然堅持為孫大午做無罪辯護,同時我
們更主要的工作是努力告訴人們:如果孫大午被判有罪,那不是他的
錯,那是國家法律存在問題。
為孫大午提供法律幫助,不僅是為孫大午先生本人,也是為很多
相似遭遇的民營企業家,為了我國民營企業有更好的生存發展環境,
為了改革繼續深入進行,我們願意付出努力,充當推動社會變革的法
律志願者。

2003年3月的一個下午,很偶然在BBS上看到一個民營企業家講
座的消息,題目是「一個民營企業家眼中的三農問題」,一直關心這個
問題,也曾聽過無數學者官員講過這個問題,但一個民營企業家講這
個問題對我而言是第一次。
那天晚上北大圖書館北配樓報告廳座無虛席,我擠在過道裏的人
群當中聆聽這位「大膽」的企業家講壓迫農民的「八座大山」。後來,
也就是這篇網上廣為流傳的演講給他帶來了麻煩也贏得了幫助。
當時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講一個農婦賣雞蛋的故事。一個農婦把
煮好的一籃雞蛋拿到街上賣,如果嚴格按照各管理部門的要求,她需
要蓋四十個公章才算合法,各種各樣的市場管製法規已經給農村經濟
發展製造了嚴重障礙。他說,農村不缺資金,也不缺勞動力,缺的是
自由發展空間。這個故事與我在河南老家聽一位農民講的一模一樣,
記得那次縣城邊上一個集貿市場裏,一位農民指著剛剛過去的城管執
法人員唉聲歎氣:「你想做什麼生意他們都能找到理由罰你,這樣下
去,咱們縣怎能不窮?」
很多人爭著提問,面對一些帶有政治色彩的問題,這位企業家
回答時一臉虔誠。演講結束,很多人走向前臺和他交流。我希望認識
他,感覺這是一個值得尊敬的朋友。
接下來的日子我關注伊拉克戰爭,關注SARS,再後來,孫志剛案
發生了,忙於圍剿惡法。直到5月29日在「一塌糊塗」BBS上看到孫
大午被拘捕的消息,我也在網上呼籲大家關注,因為這個事件牽涉到
金融體制改革和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環境的重大問題。

2003年7月5日,孫大午被正式逮捕。據有關部門介紹:大午
集團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向內部及周邊村鎮群眾變相吸收公眾存
款,已初步查明,大午集團自1995年7月1日以來,累計吸收公眾存
款18,116.7萬元。另外,孫大午還涉嫌私藏槍支彈藥以及偷稅等問題。
7月11日,《南方都市報》在一篇題為《孫大午是經濟犯罪還是因
言獲罪?》的報道中採訪了很多周邊村民,他們大都覺得把錢存在大
午集團圖個方便,再說這些錢大都是大午公司發的工資,反過來支持
公司生產,沒什麼錯,這篇報道還提到了網上普遍的猜測:孫大午可
能是因言獲罪。
7月12日,在杜兆勇先生的介紹下,我和張星水律師第一次來到
大午集團。之前我們已經對該案是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其中
涉及的偷漏稅問題多次討論,但當時我們僅僅是抱著「考察」的態度
去的。
在大午公司一天的調查增強了我們的信心,孫大午的企業給人的
印象與我當初對他本人的印象一樣誠實可信。案件背後更深層次的問
題是中國民營企業生存發展困境與現行金融體制的矛盾。當天晚上,
我在「一塌糊塗」BBS上發了這些文字:
孫大午案折射出的中國現實問題:
金融體制遠離市場,大量存在黑箱操作,呆壞賬數萬億。真正認
真經營的企業卻貸不到款,只好民間集資。而政府和現行的行政法令
又不容許民間金融的生存。
中國的民營企業大量存在非法生存狀態。從某種意義上說,真誠
正直不說假話的孫大午在為民營企業也為這個民族受難。
從大午集團回來,我應邀去海南椰島集團做演講,這期間接到大
午公司總經理劉平的電話,她希望我再去大午公司,希望我們代理這
個案件。
7月20日,我和張星水律師再次來到大午公司。這次要決定是否
代理案件,必須再做一次深入具體的調查。我們需要知道孫大午與周
圍村民的借款情況,更重要的是,考察村民對大午公司及孫大午本人
的評價,瞭解他能不能得到道義的支持,而這是本案成敗的關鍵。
張星水開著車到四周村莊,隨處見到人停下來,完全隨機和村
民聊天。這天我們去了三個村莊,走訪了四五十位村民,除了一個例
外,其餘都說孫大午是好人,至少也說「不孬」。在丁莊,一位從沒見
過孫大午的老人流下了眼淚,他八十多歲了,每年過節和其他老人一
樣都會接到大午公司送來的雞蛋、麵粉等。孫大午被捕,他們並不為
自己借給大午公司錢而後悔,他們信賴大午。他們的抱怨指向政府,
甚至有人憤怒地說,還能咋辦,錢被政府搶走了。
只有一個例外。一位村民正在牆上查看電錶,我們走過去跟他聊
天。問,孫大午案你聽說了嗎?他看我們一眼,冷冷地說,不知道。
過一會他下了牆,再問,你覺得孫大午這人怎麼樣?他還是回答「不
知道」,一邊繼續往前走。我再問,你們家在大午公司有存款嗎?還是
回答「不知道」。後來知道他是村幹部,我們就理解了,原來幹部不能
隨便表態。
這一次考察堅定了我們的信心,我們決定答應劉平,接手這個
案件。當時,朱久虎律師已經在大約兩個星期以前介入。出於生活經
驗,當時大午公司也正在努力「疏通關係」,試圖悄悄通過某些掌握
權力的人拯救孫大午,這是中國人無奈的最常用的也常常是有效的辦
法。但我認為,這個案件有一定的背景和影響,靠這種辦法很可能行
不通,當然僅僅靠單純的法律辯護也是遠遠不夠的。
全面瞭解案件和孫大午本人的成長歷程後,我們確定了辯護方案:
向外界介紹大午公司艱難的成長歷程,一個民營企業拒絕潛規則,想
按照法律規則成長是多麼不容易;非政治化,去除孫大午案在人們印
象中的令人不安的政治色彩,把它變成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和經濟體
制改革問題;從個案揭示出我國經濟改革中存在的普遍問題,該案不
僅關涉到孫大午個人的命運,而且關涉金融體制改革和民營企業生存
發展的普遍困境。

7月的最後10天,我們開始了第一波行動。
7月24日,我在網上發表了《一個民營企業的「非法」生存——
大午集團成長調查報告》。這篇詳細的調查報告在網上大量傳播,幫助
很多人瞭解孫大午案真相。
文章開頭也正是這篇報告的結論:
如果以今天的各種行政法規標準來衡量,大午集團從創業開始就
有很多「非法」之處,包括啟動資金、衛生條件、土地、稅收等各個
方面,而這正是今天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生存現實。當各式各樣戴著
大沿帽的人以執法的名義開進鄉村,會給這片土地帶來什麼樣的負面
作用?這的確值得我們深思。
我努力以平靜的語氣講述這個故事。大午公司成長真的不容易,
很難想像偏僻農村一個和土地稅務工商等各政府部門打了多年官司的
民營企業還能積累上億資產。我想通過這個故事告訴人們,這是一個
值得尊敬的企業家,加在他身上的包括偷稅在內的罪名不能成立,但
這位特立獨行的企業家注定難逃厄運,這是中國特色的悲劇。在謠言
紛飛人們普遍懷疑觀望的時候,特別需要類似的報道澄清事實,同時
起到了非政治化、公開化和中國問題化的作用。
7月26日,我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於解釋刑法第176
條的建議》,兩天以後又向最高法院遞交了內容基本相同的建議。這是
我和朱久虎律師、李智英先生以及張星水律師共同合作的結果。
在這份建議書裏,我們抓住了本案的關鍵,第一,雖然國務院第
247號令所解釋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是「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吸收
存款的行為,但並沒有明確什麼是「不特定社會公眾」;第二,即使大
午集團違反了國務院第247號令,也不等於違反了刑法第176條。
在這兩份建議書的基礎上,我們開始考慮召開一個研討會,打算
邀請著名的法學家和經濟學家,集合專家智慧分析本案的法律適用,
並希望把這個有點敏感的案件還原為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和經濟體制
改革問題,在非政治化的基礎上引起更多人的關注。
考慮到研討會的場地和資金,我與天則經濟研究所盛洪所長聯
繫,得到了熱烈回應。我把研討會題目、議題、與會有關專家的名單
發過去,盛洪老師做了修改,題目最後確定為「從孫大午案看民營企
業融資的法律環境」。
盛洪老師和我們分頭邀請有關專家。到會的有江平、李曙光、周
振想等法學家,茅於軾、盛洪、張曙光、陳平等經濟學家,保育鈞、
華怡方等工商界專家。《經濟觀察報》贊助了這次研討會,「搜狐財經
視線」決定做一個專題。
研討會正式召開之前,7月30日我在網上發了另一篇文章《我們
為什麼要為孫大午辯護》,明確表達了為孫大午辯護的目的和意義:
我們清楚知道,為孫大午做無罪辯護有困難,法院依據模糊的法
律條文定罪也不能算錯,但我們然堅持為孫大午做無罪辯護,同時我
們更主要的工作是努力告訴人們:如果孫大午被判有罪,那不是他的
錯,那是國家法律存在問題。
為孫大午提供法律幫助,不僅是為孫大午先生本人,也是為很多
相似遭遇的民營企業家,為了我國民營企業有更好的生存發展環境,
為了改革繼續深入進行,我們願意付出努力,充當推動社會變革的法
律志願者。
7月31日下午,天則所會議室擠滿了人,為了盡可能讓公眾瞭解
真相,我們邀請了近二十家媒體。
這次討論會上經濟學家與法學家們一致認為,法律對於非法吸收
公眾存款行為的界定應該更加明確。
法學專家江平先生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正常的民間借貸有什
麼區別?我向20個人借行不行?有沒有一個界限?現在看來沒有。如
果我向50個村民借貸是不是就變成了非法吸收存款?」
江平認為,現在借貸問題有三大難點。
第一,企業跟企業之間借貸不行,因為商業借貸違法。第二,企
業向居民借錢,很可能變成非法存款。我向公民借錢不可能向一個公
民借,比如我需要上千萬,這需要向幾百個公民借錢,這樣就導致我
成了變相的金融機構,這就違法了。第三,公民跟公民之間能不能借
錢?陷阱也很大,如果我今天有什麼生老病死難題,向你借錢沒有問
題,但如果變成比較大的規模借款,就變成搞臺會了,這是國家禁止
的。所以我覺得現在民營企業投資環境和借貸環境確實需要搞清楚,
這裏面弄不好就大大限制了經濟的發展,而且弄不好每一個陷坑裏面
都會弄一個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認為,轉型期民營企業法律環境堪憂。
現在大家普遍感覺到中國20多年的改革過程中,民營經濟遇到的
問題越來越多,因為改革的關鍵點越來越關注民營經濟,這是經濟發
展主要趨勢。但有許多問題,第一,民營經濟產權沒有界定和保護。
第二,民營經濟發展沒有什麼空間。第三,民營經濟的很多行為在目
前的環境下受到了很大了局限和束縛,不能迸發原始的創造力和廣泛
的潛力,這跟環境有關係。
具體到孫大午案,李曙光認為,現行法律框架很大程度跟現在
改革實踐的差距是非常大,對於民營企業吸收貸款的問題,怎麼去集
資、融資問題,改革實踐非常困難。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陳平教授說:
我想這是個奇怪的事情,大午這樣好的企業,如果四大銀行正常
競爭,農村信用社按照正常規律去經營,都應該搶著給孫大午貸款,
怎麼會借不著錢?孫大午為什麼非得走上集資這條路?
陳平認為,金融業的壟斷是導致大午集團困境的直接原因。
我現在發現中國四大國有銀行都從農村撤出了,而農村信用社也
不給民營企業支持,為什麼不能成立新的信用社?但成立新的信用社
是沒有許可權的,不能得到批准,所以孫大午想辦法集資。
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認為:
從民營經濟發展角度看,有關的法律是維護計劃經濟體制下壟斷
性銀行的,而用這個法整治多元化的經濟實體,必然發生衝突。現在
要害就在於一定要打破金融壟斷,一定要推動法律改革。
會議進展順利,作為主持人,為確保專家發言,我把自己原定的
發言《一個民營企業的非法生存——大午集團成長調查報告》取消了。
有些遺憾的是,那麼多家媒體到場,只有《中國經濟時報》做了報道,
多數媒體還在猶豫和擔心。不過,《中國經濟時報》的報道和搜狐做的
專題在網上廣泛傳播,產生了很大影響。

8月相對平靜。案件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按照刑事訴訟法有關規
定,我們在偵查階段不可以調查取證。這期間查閱了大量農村金融資
料,在《南風窗》雜誌發表了一篇反思農村金融體制管制過嚴的文章。
8月26日,我們三個代理人去徐水,要求會見孫大午,但公安只
批准張星水律師見到了他。張律師做了一份筆錄,主要涉及非法持有
彈藥的問題。張律師和朱律師聯名向檢察院遞交了一份建議,希望檢
察院取消對非法持有彈藥行為的指控。其實所謂非法持有彈藥,是軍
人出身的孫大午打靶後剩下的一些子彈,純屬個人收藏愛好。
9月2日,案件第一次到了檢察院,但當時我們不知道,等知道時
已經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了。 48 堂堂正正做 ——我的自由中國
9月10日,案件再次到檢察院,兩天後起訴到法院。9月15日,
我們來到大午公司,開始新的努力。
從起訴書看,孫大午涉及兩個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持
有彈藥,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5億元,餘額3,500多萬元。這是一
個相當可怕的指控,照此孫大午有可能被判十年左右的重刑。我們的
辯護工作必須開始具體化了。
公訴方理解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借貸,
約定還本付息」的行為,而且他們認為集資款項中只要有一筆資金是
向非特定對像借的,整個融資都是向非特定對像借的,因而整個都是
非法的。他們指控的數額1.5億和3,500萬餘額是從電腦裏調出來的所
有大午公司的借款,連孫大午父母撿破爛積累起來的4,000元也在其中。
自己父母借錢給兒子辦企業也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無論如何
也說不過去。還有企業員工的900萬元,還有員工的親戚、周邊經常有
經濟往來的村民等,他們都應該屬於特定的借款對象,他們的借款完
全是合法的民間借貸。
因此,我們取證工作的重要一步就是細緻區分借款戶與大午公司
的社會關係,要在指控的3,000多借款戶中把員工、員工親屬、客戶等
具有特定社會關係的人分出來,這些人的借款無論如何也不應列入「非
法」行列。我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由企業員工到各村向那些與大午
公司有經濟往來的村民取證,請這些村民寫證明,證明與大午公司的
各種社會關係。劉平很贊同,我們詳細佈置了具體工作方案。9月16
日,取證工作全面開始。
9月19日傳來一個消息,檢察院撤訴了。後來有關信息進一步證
明,從9月15日到9月19日,孫大午案發生了重大轉折,我們不知道
什麼力量起了關鍵作用,我們的努力只是為了確保對第一份起訴書的
抗辯能夠成功。檢察院的撤訴並不能讓我們感到輕鬆,取證工作仍然
按照最壞的預期進行。
9月22日,我再次來到大午公司。
這天上午談學校的事。政府已經接管了大午學校,資產也已經評
估出來,3,200萬元,可是遲遲沒有簽訂轉讓協議。我建議孫大午的秘
書靳鳳羽盡快寫一份報告寄給有關部門,促使政府在買下學校或者放
棄對學校的控制之間做出決定。
上午11點,借款戶分類工作交財務執行。目的是把借款戶按照他
們與大午公司不同的社會關係進行分類,以證明合法的借款數額。
11點多,孫萌、劉平他們給某位領導人寫的信內容不錯,建議
他們馬上寄出。劉平他們已經給各級領導寫了好幾封信了。這是中國
特色的處理問題方式,對於一個理想的法治狀態的社會來雖說不可思
議,但我們卻不得不這麼做。
中午考慮取證問題。上個星期計劃的取證工作不夠理想,限於文
化水平,讓村民自己寫證明是有困難的,而且工作傳達方面不準確,
導致一些證明與本案沒有多大關係。中午沒能睡著,設計出了用於借
款戶分類的「證明」單,這實際上類似於一份調查問卷,主要內容是
列舉了借款戶與大午公司可能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由借款戶確認填
空並簽名。
下午,劉平召開董事會,我向董事們傳達了取證方案,告訴他們
如何向村民們發放並解釋證明單,這是由村民自己填寫的證明單,這
樣的取證不違反任何法律。
傍晚開始工作,首先是郎五莊和丁莊,公司員工分頭行動。
晚上,我和劉平、孫萌赴白塔鋪村、高林村等拜訪代辦員們。他
們類似於公司的駐村辦事處,一共十個人,是大午公司的員工,在各
自村裏有很高威望,負責為公司籌集借款、銷售產品、中學招生等工
作。自從孫大午被捕後,他們的狀態很不穩定,而公司事務繁多也沒
能給他們應有的安慰,由於財務處於混亂狀態,他們5月份的工資居
然還沒有發。瞭解這件事以及他們的抱怨後,建議劉平趕緊安排財務
把他們的工資發下去。
從9月22晚上到23日下午,我們的取證工作全面鋪開。工作分
為三部分:董事帶領員工分赴各村與代辦員一起挨家挨戶發放證明單,
填好後回收;孫萌、劉平逐村拜訪各代辦員,向他們解釋有關情況,
希望他們協助工作;我和朱久虎赴各村隨機訪談村民、解釋法律並發
放有關孫大午案的報紙,讓村民們瞭解情況,重建信心。
工作一開始就遇到阻力,上午九點多,政府有關部門來到大午公
司,說取證方法不妥,要求暫停。這個早在預料之中,我建議劉平一
邊給他們說好話,一邊加大取證力度,所有的責任由律師團來承擔。
我和朱久虎一天跑了馬莊、白塔鋪、高林村、北里、占里等7個
村莊。每到一個村,先去拜訪代辦員,然後我們在村裏隨機訪談,通
常會找到小商店、衛生所等信息集散地,把報紙發給他們,向他們解
釋法律問題,由他們自動向村民傳播。
在熟人社會,我們兩個外來人直接面對他們傳播從報紙上來的信
息,這本身能在這個村莊裏構成一個「事件」,他們會很關心,也會自
動以口述的方式迅速傳播。
村民們絕大部分對大午評價很高,但也有個別存款戶在反覆壓力
下擔心存款不能兌現,我和朱久虎的工作是以點帶面,鼓舞信心。
晚上回到公司,準備回北京,但應劉平、孫萌挽留,決定再等
等看。八點鐘以後,幾個代辦員先後打電話來,村幹部從鎮裏開會回
來,說員工幫助取證是「擾亂社會秩序罪」,鄉裏派幹部和村幹部一
起,阻止各村取證工作。
我和朱久虎律師不得不在網上發了一篇文章,尋求各界幫助。我
們的取證完全合法,不用怕干擾,並且需要加快取證速度,以防止萬
一突然開庭措手不及。我決定留下來,24日再走。
9月24日上午,我和朱久虎律師到占里村取證。因為徐水縣公安
局經偵隊正在這個村取證,我們直接到村部,逕直走到了正在取證的
經偵隊面前,坦然地問候他們。經偵隊隊長告誡我們停止取證,理由
是現在處於補充偵查階段,只有他們才可以取證。我說檢察院撤回起
訴只能表明案卷回到了檢察院,我們並沒有得到任何正式通知說案卷
已經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他說現在口頭通知我們,我說口頭通知無
效。後來,我們就在門外向被他們召集來的村民準備取證,經偵隊長
只好出來,當著我們的面接通了檢察院起訴科的電話,由起訴科長告
訴朱久虎律師退回補充偵查了。其實,這樣的口頭通知在法律上應當
是無效的,但考慮到減輕大午公司的壓力,我們決定暫停取證工作。
上午11點,我先返回北京。
這一輪取證,一天半時間取得了650多份證詞,涉及金額近1,000
萬元。後來檢察院提起的第二份起訴書中,把這些「特定社會關係」
的借款數額都去掉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由1.5億變成了1,400
多萬元。
這樣的取證方式很有效,面對這樣特殊個案,律師出面取證有它
的難處,一是面對3,000多戶人家,律師人手不夠,而且,律師進入村
莊是完全陌生的人,如果缺少農村調查經驗,語言不當有可能招致村
民產生敵意。後來我們最後一次取證是六個律師用了三天時間才取回
了49份證據。當然,大規模的律師取證有它的特殊意義,但畢竟純粹
從取證數量上來說不具備優勢。

9月29日中午,北大、清華、北師大、中國社會科學院的19名大
學生來到大午公司,準備到附近村莊進行農村調研。這次來既是給大
學生提供一次熟悉農村的機會,也是讓更多的人瞭解這個案件的真實
情況。大學生作為社會中相對中立和超然的角色,他們的調研有可能
發出更多客觀真實的聲音。孫大午案非常需要更多人的關注與瞭解。
在《中國改革》農村版工作的時候,我們曾經組織過多次大學生
農村調研。想在短時間內瞭解更多中國農村,就應該到有衝突的地方
去。在一個平靜的村莊,一個陌生的外來人很難發現村莊裏的「故事」
和故事中每個人的角色,看到的往往是一團和氣,只有在發生衝突的
時候,才有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現人與人的關係,發現很多人真實的
生活境況。大午公司的成長經歷以及目前的遭遇是很有價值的考察對
象,公司周邊村莊處在這樣一個巨大的事件中,能夠在短時間內看清
更多的農村問題。
9月23日我開始想到組織大學生來徐水調研。開始想到北大鄉土
中國學會,希望以他們的名義出面組織這次調研,我曾經是這個學會
會員,希望這次活動有助於提高鄉土中國的聲譽。但大家有些擔心,
只好作罷。後來又想到了《中國改革》,他們也有些擔心。
我們在網上發佈消息,徵集願意參加農村調研的同學,幾十位同
學應徵,考慮到規模不要太大,我們只接受了最前面報名的19位同學。
大學生剛到公司不到半個小時,高林村鎮幹部就來到公司「看
望」。晚上,高林村鎮黨委書記帶領一群幹部找學生座談,一直談到午
夜,他們一方面說由於鬧「非典」,同學們不可以獨自行動,一方面熱
情地為同學們安排行程,說保定市有很多旅遊景點。
晚上12點,我和幾位大學生出來散步,看見大午莊園門口停著一
輛轎車。我們離開莊園大約兩三百米後,那輛轎車尾隨而來,幾個人
從裏面鑽出來,說為了安全要求學生們必須回到住處。當晚,各村消
息陸續傳來,大午公司所在地徐水縣高林村鎮各村都鬧起了「非典」,
每個村都有人把守路口,陌生人不准進村。
9月30日早上,我和劉平、孫萌外出,十點多回到公司,發現只
有兩個同學還在。原來這裏剛剛發生了一場爭執。同學們要求到村裏
訪談,當地幹部無論如何也不同意,理由是「非典」、農民正農忙等
等,雙方僵持了近兩個小時。最後,同學們實在拗不過,只好上了他
們的車去了農業示範園區,但仍有兩名同學——北大的王丹和清華的付
建堅持不上車,他們留在大午莊園裏。
我叫上王丹和付建一起下樓,看到大午公司門口有兩個人,和他
們聊了幾句,之後我們走向田野,他們遠遠跟著。
中午回到公司,我告訴同學,中午一定要回來吃飯,否則就沒有
農村調研了。中午,大家決定不再坐他們的車了,如果不能進村,就
不出門了。還好,下午鎮黨委書記同意了學生們進村訪談。到郎五莊
調研的一共有5位同學,6個幹部陪同。每到一戶,幹部們都與學生一
起,村民們都不太講話。
9月30日晚上,安排好大家10月2號回北京的車,我提前返回北
京。
深夜,孫萌開車把我送到保定火車站。獨自徘徊在空曠的站臺
上,心中有一種特別的感動,感覺自己不像在回家,而是像要遠行。
這就是中國,我默默告誡自己。對我們遇到的所有障礙,不要心存怨
恨。那些基層政府的官員們的行為屬於過去的一個時代,是歷史遺留
的行為和生活方式,他們害怕一個新的時代到來,我們需要慈悲為
懷,像寬容歷史一樣寬容他們。


10月9日,我們三個辯護人來到徐水。這次來是因為省裏有關部
門找到了朱久虎律師,要求和我們幾個談談。
我們到法院和有關人員交流對案件的看法。他們希望說服我們做
有罪辯護,而我們堅持無罪辯護,協商陷於僵局。當天晚上我們一起
討論方案,孫萌、劉平、張星水、朱久虎、李智英等大家一致同意的
方案是:承擔「領導責任」,但不談罪與非罪問題。
三天之後,有關部門到北京和兩位律師再次溝通,但也沒有明顯
結果。
10月11日,我們三個辯護人在看守所見到了孫大午,寒風冷雨
的審訊室裏,我們談了兩個小時。大午先生穿著普通的夾克,留著寸
頭,精神很好,談了很多最近發生的事情,主要是領導多次找他,希
望說服他認罪,他還說起即將召開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言語中感覺到
他的樂觀。臨別時,我們共同撐著一把雨傘,我說,等你出來!那一
刻我心中感動不已:這樣優秀的中國人,我們能不幫他嗎?
10月14日晚上,張星水律師帶領京鼎所五位律師來到大午公司取
證。律師們剛到大午公司駐地,就遭到一群人圍攻,他們聲稱當地派
出所的,律師們當場要他們出示證件,沒有一個人出示,卻把律師們
圍了半個多小時。
15日,我們主動找政法委副書記商談,向他說明合法的律師取證
遭到干擾的情況,請他們給予制止。於是,我們在一大批政府工作人
員的陪同下開始了新一輪取證工作。這次取證的壓力太大,律師們用
了三天時間才取得49份證據。10月18日,律師團離開。
10月21日我再次來到徐水。下午兩點半,劉平接我直接到法
院。我們和一位法官聊了很長時間,有些不著邊際。後來副院長也參
加進來,一直聊到六點多。他們希望我們律師說服孫大午在事實方面
認罪,承認自己知道非法融資,並且同意了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募集資
金,從態度上爭取一個較輕的量刑。我們考慮到,這麼大的企業,
麼大量的融資,如果說孫大午自己不知道有責任,從道理上也說不過
去,而且孫大午要對抗的是不合理的法規,而不是要鑽法律的空子。
承認自己知道並同意擴大融資範圍能證明孫大午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
款的責任,但我們仍然有辯護的空間:大午公司以及孫大午的責任只
是國務院第247號令規定的法律責任,並不等於刑法第176條的刑事責
任。所以,我們答應了給孫大午做工作的要求。
晚上,劉平、孫萌各自給大午先生寫了一封信,分別從家庭和事
業上繼續勸說他緩和態度。大午想犧牲自己來衝擊不合理的法規,說
已經準備好坐牢。可是我們希望大午盡快出來。出來了還可以繼續做
企業,可以演講,可以為立法變革而奔波;而如果他被繼續關押,時
間長了,企業可能垮了,員工可能流散,他的學校可能轉讓,人們慢
慢會忘記他。
深夜,在大午莊園,我第一次有時間坐下來,思考整個案件的過
程。自從我們正式介入這個案子,已經三個多月過去了,從夏天幾乎
到了冬天,看著玉米苗長起來,看著秋收的季節到來,又看著荒蕪的
田野裏長出新一茬小麥。每一次到徐水來都面臨一場戰鬥,一種傳統
與變革的衝突幾乎讓所有人沉默,而我們的每一步行動都步履維艱。
10月22日早上七點半,下樓吃飯,旁邊桌子上坐著政府派來的工
作組,我們彼此打了個招呼。八點多,幫周紅雲修改了一份取保候審
申請書,她再次申請丈夫孫志華——大午公司副董事長取保候審,此前
10月17日檢察院撤銷了對孫二午、孫三午偷稅的指控。
上午我們去了檢察院,和起訴科長溝通。檢察院的意思和法院一
樣,希望孫大午主動認罪。下午四點,應縣委之邀,我和孫萌、劉平
一起到了縣委,幾位領導先談了看法,認為縣裏還有理由繼續抓人,
可以把所有的代辦員和公司董事都抓起來,警告劉平說她「已經到了
懸崖邊上」。一位領導講了孫大午給他的兩封信的主要內容,認為孫
大午骨子裏不認罪,認為律師取證是在和政府對著幹。劉平表達了悔
過的立場,說自己原先誤解了政府的好意,現在認識到了政府是為了
企業好,自己的態度也轉變了。他們說這是最後一次機會,希望把握
好。我們真的很無奈。 第一輯 一個民營企業的非法生存──為孫大午辯護 55
接下來安排我們三個到看守所見孫大午,在場的還有政法委書記
等人。臨近接見室,我非常難過。我向大午先生表達了各方面希望他
認罪的意思,劉平和孫萌都哭了。孫大午雙手抱著頭,想了很久,終
於說,我答應。
已經沒有太多的話語,大約半個多小時後結束了這次會見。出來
後我們三個一起吃飯,劉平突然痛哭失聲。她說她對不起董事長,她
沒能經營好這個企業,沒能把這個官司打下去。那天,我們喝了很多
白酒。
法院明顯加快了工作效率,開庭審判不遠了。而我們,還有很多
人,都希望盡快有個結果。

10月25日,主審法官親自到北京送來了開庭通知書,定於10月
30日開庭審判。我在網上以及通過手機短信發佈消息,通知媒體參
與。有媒體參與,對於這個案件以及這個案件背後的深層問題討論都
很有意義。
但這時發生了一個意外。一位記者約我採訪人大代表選舉事宜,
吃飯時聊起了孫大午案,我講了一些情況,說到「有可能是一個樂觀
的結局」。之後我明確告訴她,除了開庭時間,千萬不要刊登這些信
息,因為怕影響判決結果。但我錯了,10月28日,網絡上到處是孫
大午將獲釋放的消息,而且,一個網站發佈消息時把此案嚴重政治化
了。這個意外的事件對我來說是一個深刻的教訓。
10月28日晚上我們來到大午公司。29日度過了在大午公司最不忙
碌的一天,但心裏還是很緊張。10月30日早上7點40分,我和劉平、
朱久虎一起出發去法院,張星水自己稍後開車抵達。
法院門前的街道不准車輛通行,附近已經聚集了很多警察和旁觀
者。
8點30分步入法庭,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審判長宣佈開庭,前
面是冗長的法庭調查和質證階段。對於事實證據,大部分我們沒有異
議,有異議的地方主要在於「非法」的數額以及代辦員的證人證言。
辯論階段,當我講到「如果說法律非要嚴厲打擊這樣造福百姓品
德高尚的人,那麼法律本身就是有問題的」的時候,全場一片肅靜,
只聽見孫大午在啜泣,很多人的眼圈紅了。我們三個人宣讀完各自的
辯護詞,公訴人反駁,我方再簡要反駁,辯論結束。休庭45分鐘,我
的心依然無法平靜。
下午兩點三十分,重新開庭。當審判長宣佈「緩刑四年」的時刻,
我真想衝過去擁抱孫大午!這幾個月,不容易啊!我輕輕拍了拍劉平
的肩膀,我們會心微笑,卻有點想哭。
11月1日上午,我寫了一片反思的文章《孫大午案,我們勝利了
嗎?》,反思我們的艱辛、努力和夢想,為一些現存的制度感到悲哀。
上午十一點,走出大午莊園,走進濃霧瀰漫的田野。
腳下,是深秋的枯草和滿地的落葉,我獨自第一次沿著大午公司
走了一圈,心中有一種莫名的傷感。這是第十次來到大午公司,今天
將是第五次見到孫大午先生(第一次在北大,接下來三次在看守所),
我幫了一個朋友,然後,要走了。
中午十二點回到公司,迎面碰見孫大午從汽車裏出來,我們緊緊
擁抱!
我們一起到伙房,包括孫大午父母等很多人已經在等待了。很多
人和孫大午擁抱,失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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