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文集】鄉村之行──《中國改革》農村版的日子

一群理想主義者聚集到這裏,進行一場注定要失敗的試驗。但隨
著時光流逝,記憶中留下的卻是收穫。

2002年7月的鄉村之行,是我在《中國改革》雜誌社工作的開始,
那時剛剛從北大博士畢業到北郵教法律,來到雜誌社是因為理想還因
為這裏有一群理想主義的朋友。我和劉湘波、邱建生等農村版的同事
考察了湖北、河南、安徽等地的一些地方,那個酷熱的夏季,我們到
了神農架下,到了湖北、河南等地很多村莊,見證了很多無望的痛苦。
鄂西北一個村莊,我們去的前幾天當地醫療部門抽檢了140人,
有6個人感染了艾滋病毒,而這些情況村民並不知道,他們只是紛紛
猜測,各種流言已經引起一定恐慌,公交車路過這裏都關緊窗子。7月
31日傍晚,我們來到一個叫崔自生的艾滋病人家,他從裏屋起床來到
院子裏,佝僂著身子,長滿紅疹的臉上擠出一絲苦笑。離開湖北10天
以後,我們聽到了他去世的消息。
在安徽碭山縣,我們碰到了7位上訪農民的家屬,他們反對稅費
過重,組織村民集體上訪,被關進看守所,最長的已經7個月,被以擾
亂公共秩序罪提起公訴,正等待法院判決。我們找到主審法官交涉,
告訴他們,如果那些上訪農民被判有罪,我將代理他們的案件,將直
接申訴到最高法院,我們相信他們無罪。後來,法院判決他們無罪。
在神農架下崎嶇的山路邊,我和朋友們徹夜長談,關於公正,關
於理想。在河南上蔡縣文樓村,我們看到田野裏一簇簇的新墳,有很
多小墳,那屬於孩子的。
2002年9月,我正式競聘為《中國改革》農村版(月刊)採編中
心主任。這裏聚集了一批理想主義者,李昌平、劉湘波、邱健生、塗
名等等。然而很遺憾,農村版似乎從一開始就注定了一群理想主義者
的失敗。作為採編中心主任,我和主編、總編理念差距很大。我想把
農村版辦成一個為農民(包括城市新移民)說話,推動經濟、政治體
制改革,推動城市化進程,在主流人群中有影響力的時政雜誌,我的
頂頭上司主編希望把農村版辦成一個給農民看為農民提供政策咨詢、
化肥、農藥等生產實用信息的雜誌,總編的思路是發出反市場經濟反
全球化聲音的輿論平臺。三個人朝三個方向,這個搭配實在太糟糕了。
在農村版半年時間留下了一些遺憾,這群理想主義者都沒能實現
自己的理想,幾個月以後我離開了農村版,又過了三個月李昌平先生
也離開了農村版,一年多以後,農村版因經營不善停刊。
衝突的起點是一篇關於水庫移民的報道,我拒絕編發那篇報道,
原因是調查很不紮實,容易被別人起訴誹謗,作者,也是我的同事兼
朋友好歹勸說無效後跟我鬧翻了,我也很衝動,很快拿到了他從農民
那裏拿錢的收據,而且這些錢沒有進入雜誌社的賬戶。衝突由此展開
直到年底,那是痛苦的經歷。這些經歷常常令我反思。但隨著時間的
流逝,留在記憶中的更多的是收穫,在這裏,我開始集中關注上訪問
題,關注收容遣送制度,在這裏,我結識了一些很好的朋友。

農村版採編中心每週六、日安排編輯記者接待上訪者,有一段時
間上訪者很多以至於派出所專門派一輛警車停在樓下。我的工作日誌
記著9月9日下午接待一個江西上訪婦女:
今天下午接待了一個江西來的上訪婦女,她五十五歲的丈夫在村
民與官吏的衝突中因為帶頭扣押了幹部,被以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
年。
看完二審的判決書,我幾乎要哭了,心中只有一個念頭:這幫
貪官污吏太狠毒了!判決書上列舉的事實很清楚:她的丈夫帶頭上訪
要求公開村裏帳務,村民代表在縣城被拘禁,村民怒而扣押了縣裏派
到村裏的幹部。很顯然,村民的目的不過是為了討個說法,為了反腐
敗,結果這幫傢伙居然給農民安上了綁架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這
實在太狠了!法律就這樣被他們玩弄於股掌,可憐的農民太無助了。
整個下午,我一直在這種震撼中,我發誓,一定要把她的丈夫救
出來,一定。
可是後來,我們卻無可奈何,無論怎麼申訴法院都不理睬。以後
幾年,我們常常面對這樣悲慘的個案,和他們一樣無助。
2002年底,我接到一位記者朋友的投稿,講述一個執著上訪的故
事。雙鴨山市民馬繼雲家的四輪車被偷走,小偷用偷來的四輪車偷煤
被抓獲,四輪車被扣押並被警察長期使用。馬繼雲起訴,後來雖然歸
還了四輪車,但對原告要求拖拉機的修復、扣押期間的經濟損失不予
支持。馬繼雲於是繼續申訴、上訪。為了討一個明確的說法,這場官
司反反覆覆一打就是10多年。2002年10月24日上午,馬繼雲在路上
被寶山區法院兩名幹警按倒在地,塞進警車後背箱,直接送到看守所
關押。雙鴨山市政府對記者的答覆是,馬繼雲「多年纏訴」並「截領
導的車」,為此對她「收容教育3個月」。
我打電話瞭解了情況,編排了這篇報道,並配發了這樣的評論:
以個人犧牲換來法治進步
馬繼雲為四輪車被公安局扣押使用,歷盡艱辛整整奔波了13年。
或許有人認為,至於嗎?忍一忍不就過去了?然而,當我們站在整個
社會進步的立場看就會發現,正是馬繼雲這樣普通而又執著的人靠自
己的犧牲在推動整個社會法治的進步。
公安局或者其他政府機構在辦案過程中,以種種理由扣押並非涉
案人員的財物,甚至任意非法使用,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記者就曾
經接到過很多這方面的投訴。根據現行的法律,辦案過程中公安局扣
押財物,算是進入了司法程序,不屬於行政處罰範圍,又不屬於民事
訴訟範圍。對於當事人來講,這是一處法律的空白,很多地方公安局
非法扣押財物,地方法院都是不予立案,當事人只是忍氣吞聲。
馬繼雲沒有沉默,她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這要歷盡艱
辛,因為很多時候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下老百姓官司還打不贏呢,何
況法律規定本來就不明確?
正是馬繼雲以自己的犧牲,指出了這樣一個法律的問題,引起了
人們廣泛關注,引起了法學家們的討論,進而,也可能會引起立法機
關的反思,也可能因此成為修訂法律補充法律的一個動因。是的,這
些都是「可能」,可是,正是這一個又一個小人物創造的「可能」,推
動著社會的進步,回顧過去二十多年法治的進程,很多改革不就是這
麼開始的麼?
很多人選擇了沉默,而馬繼雲以自己的行動吶喊,她遭受恐嚇,
遭受打罵,遭受拘禁,可她沒有退縮,靠她一個人來奔走呼號最終將
在客觀事實上填補法律的一處空白——這個問題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開
始關注,這種社會責任對於她一個農村婦女來說實在是太沉重了,她
付出的犧牲實在是太慘重了!我們有理由向她表示敬意!
後來,我也沒能幫助她什麼。馬繼雲和她的代理人盛其芳這兩位
可敬的老人一直在抗爭,他們後來又對黑龍江的上訪收容教育制度提
起違憲審查建議,2003年底,該法規廢止。
接待來訪者過程中,我更深入瞭解了收容遣送制度。很多上訪者
都有被收容遣送的經歷。《中國改革》雜誌社旁邊的高粱橋斜街的水果
攤主、三輪車主等很多外來工也有被收容遣送的經歷,我常常和他們
聊天。
在西直門附近我還認識了湖北來的賣水果的秦兵一家,他們是
典型的城市新移民,夫婦來到城市擺水果攤,蹬三輪車,女兒在北下
關小學上學。秦兵幾乎每年都會被收容一次。我想親身體驗那樣的經
歷,和他商量,怎樣才有可能被抓進收容遣送站,他半開玩笑建議我
蹬他的三輪車,那樣被抓的概率比較大,後來,未及做實驗,孫志剛
的悲劇發生了。

本文发布在 公民纪事.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