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请先管住媒体嘴巴

——关于珠海华藏教案第二份律师声明

2015年7月14日,轰动一时的珠海“华藏宗门教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开庭审理前,来自全国各地的本案辩护律师,均接到当地律师管理部门的通知:不得利用媒体“炒作”。开庭审理前,珠海市中级法院也要求出庭律师签订保密承诺:不得对外披露依法不能公开的案情。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从本案开庭第三天,即7月16日起,并未派员参与该案庭审的新华网、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以及各地方省市官方主流媒体,却铺天盖地、振振有词地对案件点评起来。该案尚在庭审质证阶段、控辩双方还在举证质证之中、审判机关还远未对该案进行定性,这些媒体却大肆宣称华藏宗门为邪教组织,还把不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中的部分案卷材料,搬上了银屏、引入了网络、贴到了纸面,将一些未经过庭审质证的言词证据当成客观存在的既成事实,公然对一群修持佛法的群体进行公开抹黑,特别恶劣的是,还诬称本案被告人“勾结死磕派律师,企图扩大影响”。

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我们对此感到极为震惊!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材料和目前庭审情况,所有辩护人仍然像在庭前会议上所表示的一样,将为自己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我们认为:相关媒体对华藏宗门案件的非客观报道,不仅践踏了国家法律,妨碍了司法公正,违背了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之方针原则,而且丧失了基本的新闻伦理和媒体人的职业操守之底线,我们不得不予以谴责!我们还认为:要依法治国,必须先管住媒体嘴巴,媒体必须中立客观报道。

基于上述报道可能对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误导,影响该案的公正审判,为此,我们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一、相关媒体必须立即停止舆论审判和舆论抹黑,并对之前发布的不实报道自行删除。

二、相关媒体对该案的后续报道,必须在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征得审判机关的同意之后,方可发布。因本案属于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属于秘密,媒体必须停止泄露案件卷宗材料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三、该案终审判决之前,我们不希望再有任何媒体对该案进行不全面和非客观的报道,否则,我们将会依据终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对进行了不实报道的媒体提起侵权之诉。

最后,我们希望并相信,审理本案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受媒体炒作的影响,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审判!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 蔺其磊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杜兆勇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姜 晔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 陈科云
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 李贵生
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 刘正清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李 鑫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 李国蓓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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