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再论死磕律师

1、死磕律师,不能说里面没有有政治目的的,而且政治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也不能说,个个都有政治目的,据我的观察,绝大多数没有什么政治目的,就是代理了一起案件,发现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和刑讯逼供,而法院又麻木不仁,庭审又走过场,所以就想公之于众、大声疾呼一下,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2、律师发现了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有没有检举、揭发、控告的权利?能不能实名检举、揭发和控告?能不能公开检举、揭发和控告?如果都不禁止,律师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互联网披露一些案情,是很正当的行为,没有人说过要禁止。如果禁止了,又将导致什么后果?舆论监督还要不要?司法公开还搞不搞?

3、因为一人一事,就使用很多贬损性的语言,用脸谱化的白描手法,动辄丑化、妖魔化“死磕”律师,也将导致严重的是非不分,产生不好的政治后果。大多数死磕律师,就是怀着对法治的朴素信仰,希望公检法都能依法办事,把每个案件都处理好,让老百姓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有什么不好?

4、在我看来,所谓“死磕”,就是要求公检法依法办事,岂有他哉?如果公检法都严格依法办事,而不是依领导的想法、看法和说法办事,律师有什么好磕的?律师手无寸铁,能够依凭的就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公检法不应该遵守吗?

5、在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中,死磕律师一直在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今后的作用还将越来越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死磕律师的鼻祖,也是一位共产党员,就是领导二七大罢工英勇就义的施洋大律师。连命都磕没了,那才是真正的死磕。而在当下的中国,律师们的前途一定会越来越光明。

6、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执政党的纲领和主张。依法治国,在司法领域中,主要就体现在司法机关依法办事,律师依法死磕。没有律师的辩护,法治将会残缺;没有律师的监督,公权将会骄纵。律师是法治的磨刀石,刀磨快了,磨刀石也许就残缺了,很正常。

本文发布在 公民报道.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