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清律师:会见张圣雨(张荣平)的艰难经过

2014年10月3日张圣雨突然失踪后,外面的朋友就料到他可能被公安抓了,因他经常因所谓“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普通罪名被抓,大家都以为这次也是同样原因,万万没想到罪名会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朋友们四处打听他的下落。此前,张圣雨在我处留有授权委托书并嘱我他一旦被捕就担任其辩护律师。我得知此讯,也四处寻找其下落——2014年10月5日,我持会见手续和授权委托书到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要求会见,答查无此人;2014年10月9日到越秀区看守所再要求会见,仍被告知查无此人;2014年10月29日到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还是查无此人。

因当时王默、谢文飞等人均关在越秀区看守所且已有律师会见,故朋友们又推断张圣雨肯定也关在越秀区看守所。于是我于2014年10月30日到越秀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该所仍称查无此人。2014年12月初,张圣雨托其同仓出狱的仓友带话出来,说他没钱,要外面的朋友给他存点钱,这时我们才知道他被关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4年12月8日,我即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张圣雨的手续,该所称他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要会见须经向办案单位申请。当天我即向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办理申请会见手续,次日广州市公安局答,张荣平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让我会见。越秀区看守所向我出具了《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015年2月3日移送到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到此阶段无论罪名如何律师都可不经申请就会见,但2015年2月5日我到该所办理会见手续时,该所又说张圣雨与唐荆陵案有关联,不让我会见(我是唐荆陵案的律师)。

2015年4月27日,广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打电话约我4月28日上午去阅卷, 4月29日我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时,居然还是不让我见,理由仍是张圣雨与唐荆陵案有牵连。后经据理力争,将唐荆陵案的起诉意见书和张圣雨(张荣平)案的起诉意见书给他们看,确认是分别为两案且互不牵连之后,他们才让会见张圣雨(张荣平)——此举显然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剥夺了刑诉法赋予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的权利。

自2014年10月3日至2015年4月29日长达6个月26天,律师一直无法会见到他。2015年4月29日我是第一次会见张圣雨。

附1:因前天太忙,会见张圣雨时的一些话来不及写出。现继续前天的微信:

张圣雨说:“……反正当时我也抱着死的决心,不怕他们。另外,(被捕)第三天,因我不能走路,他们就拉我出去提审,拉到提审大厅时,我很愤怒,用膝盖顶住一武警要打。但武警没打我,就跟几个武警斗嘴,很奇怪他们当时都没还手。当时我就是希望他们把我打死,我有绝望的心态。后来主管跟我说‘你运气好,你这次遇到的是新兵,如果是老兵真会把你打死’。好多事是天意,天意要让我活下看到中国变化。第一天到第三天我都是这样跟他们对抗的,他们提审我时我就是喊口号、对抗。第二、三、四天不吃饭,绝食。第三天下午,有个人劝我,开初也有很多人劝都劝不动我,第三天那个人劝动了我,他说:‘你的事业还没完成,外面有这么多人关心你,你要为他们想想’——这话感动了我,我就不绝食了。

我现在正在反思我过去的一些做法,怎样让身边的人接受我,我正在看《论美国的民主》、《全球通史》,陈志武的《金融的逻辑》,我还很想看《圣经》。

另,我被钉在床上的那几天,仓里的人打我,我报警,警察不来,我大声喊:‘这里打人了,打人了’。警察也不理睬。他们打我的原因是:我绑在床上妨碍他们,我拉屎、拉尿、吃饭都要他们护理,我锁在床上半个月没拉一次屎。”

最后张圣雨说:“我这个不太会说话,我知道大家都在关心我,我不知怎样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同时还特别感谢马胜芬!”

本文发布在 公民纪事.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