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戈:容忍何时才比自由更重要?

容忍与自由哪个重要,只有在宪政语境之下,才有对比的可能;在威权语境之下,这毋宁是一个伪命题。

出处

有一句名言,经胡适之口发扬光大,甚至成为了胡适思想的代表性话语,于是其知识产权常被归于胡适名下。其实此言的合法主人乃是康奈尔大学的历史学家George Lincoln Burr,胡适尊称其布尔先生。

他们相识,不会迟于1916年:据耿云志《胡适年谱》,1916年6月16日,胡适“至绮色佳访康奈尔大学历史学教授布尔先生”。这句话早已为我们熟知:“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它还有一个版本:“我年纪愈大,我才感到容忍与自由一样重要,也许比自由更重要。”(见1948年9月27日胡适在上海公余学校的演讲词《当前中国文化问题》

我们听闻这句话,十有八九出自《容忍与自由》一文。胡适文集当中,题为“容忍与自由”的共有两篇——

一是文章:胡适作于1959年3月10日,12日改定,刊于《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1959年3月16日);

二是演说词:1959年11月20日胡适在台北《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发表演讲,后刊于《自由中国》第21卷第11期(1959年12月1日)。后者不止是对前者的复述,而有所深化,因此不容漠视。

《容忍与自由》一文的写作极其辛苦,单是标题,便三易其稿,初题“政治家的风度”,后改作“自由与容忍”,最后确定为“容忍与自由”。从这三次修改,尤其是“容忍”与“自由”的排序,可见胡适对“容忍”的强调。

此文开头,胡适回忆他与Burr谈话,说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不过并未言明具体年月,只模糊记得是“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奈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推算起来,应在1940年后。考胡适年谱,当可成立,1937年9月下旬,胡适动身赴美,直到1946年才返回故土。然而,考Burr生平,问题就来了。Burr生于1857年,死于1938年,胡适写《容忍与自由》的“十七、八年前”,恐怕只能与Burr的鬼魂谈天说地。所以,这二人的对话——假如确有其事的话——应在“二十一、二年前”,胡适记错了。

其二,即tolerance的词义,胡适译为“容忍”——这是他的语法习惯,他从青年时期就喜欢使用此词;查词典,可知还能译为“宽容”。这二词本是近义词,不过计较起来,还是略有差异。宽容的含义,比容忍正大。宽容发生在两个平等的主体之间;容忍,如包容,则发生在强者与弱者之间。

胡适采纳“容忍”一义,正契合他所生存的年代的政治生态,只是这么一来,可能与Burr的初衷擦肩而过。在Burr立论的语境,总统与草民、富豪与乞丐并无高下之分,谁也没有权力欺凌谁,谁也没有必要容忍谁,所有的权力主体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尤其平等。然而,胡适直面的社会状况,却与这种平等无缘。

试想,Burr此言,如果译作“宽容比自由更重要”,会不会少一些争议呢?

渊源

刚才说胡适好言“容忍”,始于早年,试举两例。1925年12月上旬,胡适致信陈独秀,谈上月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一事,认为“《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胡适这番感悟,比从布尔先生那里听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早了十数年。

1926年5月24日,胡适在天津裕中饭店,读鲁迅杂文集《热风》有感,遂致信鲁迅、周作人及陈源(陈西滢),对他们之间长达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表示惋惜。信中说:“我深深地感觉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信中还说:“我是一个爱自由的人……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

就这两例来讲,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并无不当。质言之,在公民之间,容忍的确比自由更重要,容忍是自由的前提、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但是,这句格言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此。推及到公民与权力者之间,容忍与自由的关系,就不再那么明了。

语境

我们必须注意一点,任何格言,都有其生长的语境。脱离了语境,不是被误读、曲解,使淮南之橘,沦为淮北之枳,宪政主义的龙种,长成专制主义的跳蚤;便是流于空谈,空无一丝力量。

譬如美国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自是名言。不过,倘细究对信仰的定义,此处之“信仰”,指一种宗教信仰的话,那么此言只适合扎根于受基督教传统滋养的国度,断难移植中土,中国人对法律的态度,哪怕是法律人,都不免视之为工具理性,要上升到超验的纬度,谈何容易。

再如西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它的成立,需要一个前提: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假如你脚下的土地并不属于你,而为国家、集体所有,假如你对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的占有,还有年限的制约,那么你的房屋,哪怕如铜墙铁壁,风雨不透,国王的铲车却随时可能开进来,此刻,呼喊这一格言,不免被讥为不识时务的空谈,与自欺欺人的意淫。

同理,所谓“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作为宪政国家的常识,却可能沦为威权国家的偏见甚至谬论。不难想见,在威权主义治下,自由何其虚幻,何其脆弱,何其稀缺,你不呼吁民众争自由,反而呼吁他们容忍,不被视为权力的鹰犬、政府的走狗才怪呢。《容忍与自由》一文之所以激起巨大争议,即源于此。

争论

胡适写作此文,正有其现实意图。他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如其在八个月后的演说词中所云:“……一方面实在是为了对我们自己说话,一方面也是为了对政府、对社会上有力量的人说话,总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双方面的事。一方面我们运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同时政府或社会上有势力的人,也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

他的规劝,同时针对《自由中国》与国民党政权,并不存在厚此薄彼的意思。

然而,读者却不这么想。作品一旦出生,便脱离了作者的控制。胡适的意图被误读,势所难免。而且这不能全怪读者。

胡适此文,发表于《自由中国》;此文结尾,引“四十多年前”的《新青年》往事,他与陈独秀争论“吾辈所主张”是否容许“他人之匡正”,这两个细节,不免给人暗示,胡适劝谕的对象,偏向《自由中国》。此外还需要注意,这篇文章的成因之一,即在于此前《自由中国》对国民党政权的批判过于凶猛,如公开反对蒋介石连任第三届“总统”,检讨“反攻大陆问题”等,引来了权力的激烈反扑。

据雷震记载,刊有殷海光《反攻大陆问题》的《自由中国》第17卷第3期从印刷厂一拖出来,就被特务机关盯上了;据殷海光统计,《反攻大陆问题》社论发表之后两月,仅仅官方各大报刊发表的反击文章便达200篇。胡适感念于此,才大声疾呼“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劝双方各退一步,试图缓解《自由中国》与国民党政权之间的紧张关系。

对胡适的好意,《自由中国》的主将殷海光并不领情,反而提出异议。他写了一篇读后感,盛赞“容忍与自由”一文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伟大的文献”,是“中国人应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针”,是“一位老成人物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对目前中国怎样解决之一个总的启示”。其文大半篇幅,都在呼应胡适,临近结尾却急转直下:

同样是容忍,要求别人对自己容忍易,要求自己对别人容忍却难。同样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易,有权有势的人难。……有权有势的人颐指气使惯了。他言欲为无穷则,行欲为后世法,到了现代更变为“主义”等类“绝对真理”的化身。要这类人士学习容忍,真比缆绳穿过针孔还难。适之先生是历史大家,他一定知道,就咱们中国而论,自古至今,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所以我们依据经验事实,认为适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话,还得多向这类人士说法。我们认为胡先生不应以这个社会对你底“无神的思想”容忍为满足,而应以使千千万万人不因任何“思想问题”而遭监禁甚至杀害为己任。

殷海光的回击十分明确:我同意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不过胡先生您这话,应该先说给蒋介石听,眼下不能容忍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这样的反驳,应在胡适的预料之中,他自然认为,两边都该容忍,知识分子并非无权无势,笔杆子和观念并非毫无力量,否则何以令统治者害怕呢?争论至此,双方各执一端,必将陷入僵局。

不比胡适、殷海光置身迷乱的局中,周策纵身在美国,以旁观者的中立姿态笑看风云,因而他的视野更辽阔,立论更超脱。1960年11月30日,他撰文“自由、容忍与抗议”,从标题可知,他跳出了容忍与自由的二元框架,而加入了抗议精神。此文首先辨析容忍之于自由的充分与必要:

……容忍虽然有点像自由的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它是否为自由的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却还得看情况如何而定。换句话说,社会上没有容忍固然谈不到自由,但有了容忍是否就有自由,却要看这容忍的态度普遍到什么程度而定。中国的妇女在旧礼教的束缚下不是容忍了几千年么,她们何尝得到婚姻上和经济上的自由?有许多专制政治和独裁政治下,大多数的人民往往容忍到了极点,但自由也不曾自动地降临,固然有许多被迫的服从不能算作容忍。原来一个社会里要是只有一部分人能容忍而另一部分却可以不顾的时候,容忍还可能成为奴隶的道德。我们若希望容忍发生好的效果,能作为自由的保障,必须社会上的人全体或大多数都多多少少能采取这种态度。

这一说,则比胡适透彻多了。过于强调容忍,未必能通往自由,“有时须用抗议的精神来补救”(周策纵使用“抗议”,而非“反抗”,缘于后者的暴力色彩过重)。因为容忍有其适当的限度,超过了限度,便是“鼓励别人来侵犯自由”,“容忍退让如到了放弃自由的程度,毋宁成为了一种罪行”。此刻,抗议必须出场:“抗议有一个功用,它可以促使有实权者不得不采取容忍的态度,因此可说是自由的一个重要保障。”

周策纵说,抗议与容忍,其实相辅相成,两者都要鼓励。容忍的主旨之一,就是“容忍抗议”;同时,“除了必须容忍别人的抗议之外,还必须抗议自以为不该容忍的事”。文中有一段至论,正适合钞在这里:

没有容忍,则抗议或被扼杀,或流于偏激极端,终于不会有自由。没有抗议,则片面的容忍只维护了压制,即使全体都能容忍,也只会造成一个静止萎缩的社会,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的活泼泼的自由理想。栏里的一群绵羊,服服帖帖,即使都相安无事,也不象征着自由的社会。

结局

说起来,胡适也是杂志人出身,他办过(编辑)的杂志,从《竞业旬报》开始,到《新青年》、《每周评论》、《努力周报》,再到《新月》、《独立评论》,历时凡三十年之久。在此过程当中,他绝非一个软骨头的妥协派,相反,有时在权力者面前,表现十分强项,譬如从1929年起,他在《新月》杂志陆续发表《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知难,行亦不易》等文章,不仅痛批国民党,而且剑指孙中山和蒋介石,导致《新月》第六、第七期被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密令上海市党部查封,最终连累他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就此别离上海。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当年他不主张对国民党政权容忍,因为公权力一家独大,亟需制衡,言论自由尚需拓展,容忍反成助纣为虐;而今,国民党政权孤悬海外,摇摇欲坠,一旦《自由中国》的言论冲破了蒋介石的心理底线,结局不难想见,后者丧失了颜面,前者丧失了生命,胡适愿以余生守护的中国自由民主的这一点残余希望,将一并同归于尽。

胡适晚年对国民党政权的心态,端在两难之间。他固然对蒋介石说过“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诤友”,不过他与老蒋终非同路人,反过来讲,他虽不认同国民党政权,却也深知“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道理,所以“我愿留在蒋的一边”(《钱昌照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143页)。

明乎此,便可知胡适向《自由中国》和国民党政权双方呼吁“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正是老成谋国之言。尽管殷海光称胡适为“老成人物”,皮里阳秋,语带嘲讽,然而“老成”二字,用在此际的胡适身上,再也适宜不过。只可惜,他的老成,非但无法化解,反而加剧了所处身的两难:殷海光骂胡适“大乡愿”,胡适去世,他竟未去吊唁;蒋介石日记则骂胡适“为害国家,为害民族文化之蟊贼”,并称“胡适之死,在革命事业与民族复兴的建国思想言,乃除了障碍也”。

《自由中国》没有接受胡适的劝告,此后一路狂飙,从“七论反对党”,到筹备成立新党,使国民党惊恐万状,蒋介石痛下杀手,以至出版了290期的杂志被禁,雷震案发,入狱十年。胡适为雷震鸣不平,对蒋介石“大失望!大失望!”,蒋同样不满胡适的言行:“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震,不相信我们政府。”

到了这一步,无论容忍还是自由,都成空谈。唯有抗议精神,光焰不灭,雷震、殷海光们的努力,如不屈的种子潜伏于地表之下,十年二十年后,终将破土而出,开花结果。

后话

重申一下,今天我们讲“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第一要注意说教的对象:公民之间,还是公民与权力者之间;第二要注意发言的语境:宪政制度,还是威权制度。

容忍与自由哪个重要,只有在宪政语境之下,才有对比的可能;在威权语境之下,这毋宁是一个伪命题。

没有最起码的自由,谈论容忍实在是一种奢侈,就像乞丐幻想五星级宾馆的满汉全席,太监幻想与天上人间的花魁一亲芳泽。倘不能引进周策纵所强调的抗议精神,把权力者关进宪政的铁笼,习惯了张牙舞爪的他们从来就不知容忍为何物。如美国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所言:“行政权力永远都是饥肠辘辘,扩张与强夺是它挥之不去的本性。”公权不会容忍,民权更不该容忍,后者一旦退缩,就给了前者得寸进尺的机会,令本就稀罕如华南虎的自由,更加彷徨于无地。我们所见的“自由”,都是周老虎式的伪劣产品。

今日中国,谁该容忍呢?电影《让子弹飞》给出了答案:

师爷,当县长最要紧的是什么?

忍耐!

2011年4月13日初稿

2015年3月26日修订

转自: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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