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告别敌对思维是协商民主的前提

社会要有真正的协商民主,前提必须承认社会不同阶层团体及其利益的平等。

1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报告中从五个方面谈了协商民主的问题,引起各界热议。

协商民主当然是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若能很好发挥作用,对于促进国家民主建设自然有着积极意义。然而,一个社会要想建立起真正的协商民主,前提就是必须承认社会不同阶层、团体及其利益诉求所存在的多元与平等,并真切信奉人类在一定时期认识的有限性。确立尊重、协调与满足社会多元利益诉求,群策群力,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的基础的观念。从而告别那种以自己利益与立场为标准,来裁量取舍社会其他利益立场,将那些不同于自己甚至与自己利益、立场有冲突的东西定义成敌对势力,欲通过专政来压制或消灭的意识。只有告别了这种敌对意识,协商民主才有落地生根的可能,否则,就只能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从人类历史来看,敌对思维与协商民主形同水火,断难共存。敌对思维认为社会阶层或民族是存在先进与落后、优秀与低劣之分,是天然不平等的,而人类社会发展趋势就是由先进优秀的阶层或民族来统治、改造、消灭其他落后与低劣的阶层或民族,而阻碍这种先进优秀阶层或民族实现这种消灭其他阶层或民族的历史使命的,就是敌对势力,是必须通过革命与专政来予以消除的。敌对思维下社会多元成为暂时与过渡形态,最终社会要消灭多元而为自己所统一。在暂时存在的不同阶层与民族中,敌我成为划分社会阶层与民族的标尺,你死我活成为残酷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存在形式。在这套理论支撑下,暴力革命与阶级专政成为了天然正当,残酷斗争与无情打击成为日常手段,而协商民主成为了阶级妥协,是受到敌对思维下专政理论所批判的对象。

在一个阶层或民族要消灭其他阶层或民族的敌对思维中,“阶级专政不输理”与“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被日日高祭于民族的意识形态之上,于是从精神上不断清除那些异己的敌对意识,如资产阶级自由化、普世价值、西方理论等等,从物质上不断消灭那些敌对的肉体与财物,如各种镇压运动等,就成为社会政治运动的必须,也成为社会持续不断,三年五载,就来一次的“运动了”的原动力。在这种立足消灭,旨在清剿原则下的阶层与民族相处之中,强势、胜利的一方高居于领导之位,持守着“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还是道义中心,对社会其他阶层与民族行使着改造革新之职,因而也就绝无所谓平等协商之必要与可能。若在敌对意识主导下的专政理论上一定要说有协商,那也是强势权力统治集团内部各派的协商,不会出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协商,不存在敌与我的协商。

今天,中国统治集团先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又在政协会议上论述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注重营造协商讨论的民主氛围”、“努力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可见,现执政集团也认识到中国社会单靠暴力革命与阶级专政难以迎应社会的矛盾变化,难以消弥社会的利益冲突,难以化解各种群体事件,所以,必须跳出过往思维窠臼,借助现代文明圭臬,以期构建起一个多元共存的和谐社会。

应该看到,时下中国正处于体制内一部分人看到世界发展潮流,有心顺应历史前行规律,而提出协商民主之课题,但是,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还存在强大顽固的立足于敌对思维的阶级专政意识与力量,且这种力量在左右中国迈向现代民主的任何尝试努力。中国若想真正开启协商民主航程,就必须能够摆脱敌对思维的困扰,能够彻底割断那种建立于敌对思维上的专政意识,在裁决事物上,不要以意识形态的敌我来划分、界定,而是以法律准则来定对错,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的福祉来定是非。

记得《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5月3日采访胡德平先生所写的《儿子眼中的胡耀邦》中说:他(胡耀邦)1983年就说了“三个有利于”,但非最早。他说,“要以是否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改革对或不对的标志。”这是他的价值观。《论语》里,子贡问孔子如何为政,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又问,“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孔子说,“去兵。”我也开个玩笑吧,如问我父亲,“必不得已,三个有利于,只能保留两个,你保留什么?”胡耀邦的讲话中有,“国家富,人民富。”三个里面他取了这两个,如又让他在这两个里面选最重要的一个,他说过,“就是怎么让人民富起来。”这是子贡问政的一个现代版啊。

这段话用于今天提出协商民主也是很有借鉴意义的,那就是不要以阶级意识形态来衡量裁决一个事物,而是要以是否真正有利于人民富强幸福来衡量。而要想以“利民”为标准,就得舍弃那种阶级专政的敌对思维。因为胡耀邦正是在否定文革敌我思维下的阶级斗争意识而提出这种“三个有利于”的。今天中国要想落实协商民主,就得拿出当年结束文革告别阶级专政意识的勇气,放弃那种敌对思维,树立社会多元、平等、协商共存的意识,视那些不同于自己的利益、立场、观点为社会的常态,通过充分协商民主,来求得社会发展的最大共识与最佳途径。果真如此,则人民甚幸,国家甚幸。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