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捐给良心犯之二】关注良心犯孙德胜

孙德胜,1981年12月4日出生,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青石镇,广州著名民主维权人士,近几年在广州与其它城市积极参与各种民主活动,如公民公园聚会,同城聚餐,举牌反对独裁、敦促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等,并因此经常受到当局的传唤、强制驱赶遣送、被迫失去工作等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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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胜少年丧父,初中文化。1999年12月应征入伍,在兰州军区服役,2001年12月退伍。在部队他感受到军队的腐败和黑暗,身心备受摧残。 2008年开始接触网络,眼界一开,立志反抗强权。2009年国庆时期在江苏昆山被国宝传唤,后多次发动网络反户籍歧视,推动平权运动, 2010年12月来广州投奔好友唐荆陵律师。2011年2月因聚餐会上举牌,被刑拘30天,监视居住103天,期间被殴打虐待,曾一次被吊挂十四小时。与袁新亭、唐荆陵、刘士辉、艾晓明等广州民主维权人士,同时名列美国《2011年度人权国别报告》中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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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1日在广州石牌桥地铁站,举牌要求“彻查李旺阳死亡真相”和“撤销政法委,还司法独立”。

2013年2月16日与23日,两次在广州繁华街头参加反对朝鲜核爆试验的游行示威活动,被行政拘留15日。

2013年4月期间,因在武汉、岳阳、长沙、株洲、衡阳、广州、东莞、深圳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2013年8月13日被广州天河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2014年6月19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一罪名将孙德胜与郭飞雄(杨茂东)同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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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孙德胜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于2014年11月28日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天河区法院还没有宣判。孙德胜目前被关押于广州天河看守所。

孙德胜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被酷刑虐待情况:

陈进学律师称:“2015年1月5日下午,在天河看守所会见孙德胜,孙德胜的状况进一步恶化,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和一床毛毯外,其他物品都以孙德胜存在莫须有的违规行为而被没收,看守所还威胁将毛毯拿走。孙德胜被指称莫须有的违规曾经并可能再被带四肢约束带15天,被称为带“背背佳”。孙德胜之前曾以头撞墙要求见驻所检察官而不得,被仓头搰住全身达20多分钟不让孙德胜按铃见驻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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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胜自2013年8月份被广州国保抓进天河区看守所后,在被关押期间遭遇不同形式的酷刑与虐待折磨:遭同监室人殴打(后时常头痛);被要求面壁而坐不得与别人讲话;被安置在监室风口处,甚至在湿冷的冬季,只给一个薄被与身上单薄的衣服,导致关节炎严重,时常站立困难;时常被带上脚镣;长期被阻挠上厕所;随身物品箱被没收,扣押所有书信、书籍,不能看书看报;不能花钱买东西,买泡面不让吃并称违规暴打他;得知其腰疼,强迫他睡地板两个月(特意用凉水擦过的水泥地板,并让他盖两床被子,当时是夏天,这种做法会让凉气侵入腰部导致风湿);绝食期间灌食误插入气管致其呕血;不准家属和朋友送衣物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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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胜在押期间,曾以绝食、头撞墙自杀方式对拘押、虐待行为表示抗议。

对其受到的殴打和虐待,葛文秀律师曾书面向天河区检察院提出意见,旋即遭到答复:“认为不存在你所反映的问题”。

孙德胜2013年8月份被抓,至今一直关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目前已经被关押一年半,郭飞雄、孙德胜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于2014年11月28日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天河区法院还没有宣判。

郭春平 整理于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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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孙德胜老家纪事:母亲孤苦伶仃 破旧房屋下雨就漏水

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14/07/201407291110.shtml

孙德胜家庭经济很差,他母亲目前仍住在破旧漏雨的房子里。有意帮助孙德胜的朋友请联系孙德哥哥的孙金喜。

电话:13329943958

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蕲春青石分理处  622848162195405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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