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依法治国的标志人物

贺卫方:依法治国的标志人物

一个人之所以是知识分子,是因为在他的言论中表达了正直与责任。
——苏珊▪桑塔格

霍姆斯法官被称为“伟大的异议者”,异议之于当时峭立峥嵘,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远见卓识浮出水面,法律智慧熠熠生辉。那时,法律还在以诗歌的方式优雅地表达着,“法律情人”、“男孩想要的东西”、“我们的普通法小姐”是演讲的主题,充满激情与诗意。霍姆斯的名言流传至今:“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而人类生存的经验表明,伟大的异议者们洞悉时代命题,深谙智慧逻辑,遂成激情的吹鼓手、冷峻的先知。法律诸神随风而逝,但精神却传承至今,原来,法律可以这样美,法意人心,春风化雨,这样充满关切与深思。

38岁那年元初,贺卫方遭遇了一场风波。

风波缘起于他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文章:《复转军人进法院》。文章说:复转军人不能进法院,他们要成为法官,除非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或符合法官的任职要求。五十余年来,红色帝国里不但工人阶级可以做法官,劳动模范可以做,先进工作者可以做,复转军人当然更适合做,据说,他们的组织性、纪律性俱佳,忠诚度比较高,“又红”比“又专”更重要,当然做得。贺教授“西化病”发作,向着根深蒂固的惯例提出质疑,登时引发舆论震动。军人曹瑞林“拍马舞枪”,著文《复转军人缘何不能进法院?》,针锋相对地商榷。商榷原本正常,不正常的是,文章火药味儿十足:“贺卫方对军人怀有偏见,明显否定军人的‘历史贡献’,且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满。”帽子店里帽子飞,来头很大。

随后,以军人为代表的舆论阵地迅速吹响集结号,向着贺卫方的“谬论”猛烈开火。军报称:对贺卫方的谴责之声是清一色的。出身于复转军人家庭,且是一个现役军人哥哥的贺卫方也曾写过一篇回应文章,试图摆脱误解,匡正误读。谁知,不写还好,一写又被对方抓住“把柄”,争论不断升级,许多主流媒体也跟风发难,愈发不可收拾。

“秀才遇见兵”的争论虽差强人意,结果却大为不同:1999年,也就是争论的第二年,最高法院第一个《人民法院改革五年纲要》发布,强调“经公开招考合格的法律院校的毕业生和其他人员,应首先充实到法院”。紧接着,做法官必须经过初任法官资格考试的条件也出现了。而由2002年的首届全国司法考试开始,任何人进法院做法官,都必须经过司法考试,即便复转军人也不例外。

这就是国情。贺卫方是对的,只是与时代“相见恨早”。

这是一个事件,也是一个转折。事件的结果是,他的这篇雄文首开了司法专业化的先声;转折,一方面是法官职业的专业化号角自此吹响,一个是贺卫方自己的命运,他名声大噪,由普通教授成为著名教授,由传道授业的教书先生变成为司法变革鼓呼的斗士,走出书斋,面向公众,已然成为法治精神的“布道者”。

从此,他以“平易流畅之笔、深入浅出之思、慷慨激越之音,不遗余力地投书传媒,巡回演讲,深刻影响了处于‘法蒙昧’时期的中国公众和司法实践者”。他不坐书斋,不写大部头文章,而是一头扎进了火热的中国社会四处呐喊,频繁演讲,成为法学界乃至知识界著名的“嘴力工作者”。

校园里,他被评为北大最受欢迎的教师之首,且是超过第二名很多的“之首”。校园外,他是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好朋友,包括许多不太同意他意见的人也握手拍肩,心存佩服。

“法官职业化、司法制度变革、宪政”等“全盘西化”的词是他布道的关键点,在宪政不成、变革艰难的法律王国里他有类“堂吉诃德”,颇显异端,虽被媒体评为“未来影响中国的五十个公共知识分子”之一,但有人惊呼他的激进,有人又为他的观点大叫其好。有人说他是媒体最好采访的学者之首,并为他的风采倾倒。他风度一流、演讲一流,感动人心处有类美国当年的法律传奇丹尼尔▪韦伯斯特,温和如玉之风又似老校长胡适之。他是法学界几乎无人不知的一代学者,真正的“天下谁人不识君”!但“名满天下,谤亦随之”,伴随他的争议与误读一直如影相随,说他是美国线人,说他述而不作,学术成果不彰只知演讲,老调陈腔,出尽风头。是“行吟法律的浪漫骑士”?还是跋涉法律路上的“堂吉诃德”、西西弗斯?总是备受争议。

贺卫方:依法治国的标志人物

《复转军人进法院》让他挨了批,也赢得了名声,这名声就是一个坚持法律精神的斗士与红色帝国之间的相遇。斗士,仿佛怒目金刚,他从不怒目金刚,顶多是义正词严,更多是真诚说理,且态度优雅,与人为善,可他立场坚定,在事关大是大非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上频频仗义执言。

2004年9月16日,他就北大“一塌糊涂”网站被关一事致信当时的许智宏校长。这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北大人一片错愕、悲愤,能够如此鲜明有力地表达立场的,唯君一人。信中,他态度沉郁又言辞恳切,对网站被关一事表示愤慨,又以法学家的身份就言论自由、宪法权利展开分析: 在民主的社会正是这种不同意见的公开表达和相互切磋,使得人民逐渐适应观念的差异和文化的多元,学会宽容异己,尊重对手,然而作出关站决定的人们却不做如是想,他们压制言论空间,貌似追求稳定,但真正用心却值得警惕,因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早已证明了,这种扼杀不同言论的结果必将是全社会压抑后极度的火山爆发。

许校长,你们的据理以争、据法以争也最终使你们无愧于这所学校,无愧于先校长蔡元培、胡适和马寅初所树立的伟大人格。

这是抗议压制言论的,还有反对学术造假的,就是那个著名的“周叶中事件”。 周叶中何许人也?那可是曾经中南海的讲习,为中央领导上课的年轻新锐,不但是中国宪法研究会的副会长,也是武汉大学的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界实力人物涉嫌抄袭,事非小可。贺老师与周本为法律同道,也算是学术知己式的老朋友了,可是,周叶中教授涉嫌抄袭事情一出来了,贺老师本以为周教授会诚恳回应,不期周态度强硬,还故意放火,混淆视听。贺老师认为周叶中在学术欺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于是就写了一篇《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的文章呼唤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直指周叶中教授的不诚实,不友好,以正视听。

“叶中教授是一位年轻的学者,他过去的成绩表明他是有才华的,他的年龄预示着汲取教训和严谨治学之后不可限量的学术前途。容许我不避自我托大之嫌,表达自己作为同行的希望,期盼着周叶中教授和戴激涛同学能够公开地和诚恳地道歉并说明事件原委,同时也期盼被侵权者能够以宽恕的精神、共和的美德与周和戴达成妥协,圆满地解决这一问题。”

2005年8月,吉林艺术学院卢雪松老师由于在课堂上对林昭事件表达看法,被视为“离经叛道”,受到学生秘密告发,被迫停课检查。他仗义执言,大声疾呼:“请吉林艺术学院不要再制造一个‘有害的先例’”,以法学家的严谨理性直陈处理的非法,引发学界响应。

紧接着,“冰点事件”爆发,有关部门把《中国青年报》的“冰点”栏目封掉,言论恐怖主义又一恶例爆发。台湾的龙应台公开著文给当时的国家主席:《请用文明来说服我》,大陆李锐、胡绩伟、江平等13位民主派老人联署抗议信,而贺老师也与其他中青年学者联署公开信强烈谴责这一打压言论自由的暴行。

电话致意,他说:算是我们对13位老人们的呼应与援助,这样的事件不能容忍。

这些都是眼见的情景,还有我亲历的实情。2007年,我组织策划了一场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行动,他积极参加研讨会,并联署废除劳教倡议书,可以说是整个行动的灵魂人物之一。69名公民建言全国人大、国务院废除“劳教”制度。如今“劳教”废除,当年促进之功,容当铭记,不可忽视。

2008年,奥运来也,国家催情与政治春药工程全面开动,举国民众都被放在奥运的铁锅里爆炒,欢腾、假笑、摆拍、伪装高潮,不一而足,本来一个商业行为上升到全民总动员的国家工程,于是,一切都变了味儿,工厂停工,农民截访,民众的生存权、自由行动权、求生发展权、“自由走动权”统统受到限制,不但限制,集体造假、全面伪装的表演不时上演,劳民伤财不说,公民的各种权利受到粗暴侵害与打压,如此,还恬不知耻地向世界表达伪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谁的世界?谁的梦想?于是,贺老师与沙叶新、徐友渔、崔卫平等诸多学者的联署信《同一个世界,同一个人权》发出了。公开信直指社会癌症所在,痛陈人权不可偏废,在在提醒掌权者宜遵守法治、保护民权为要,表达了一个成熟国民的健全理性,为生民鼓呼,为国家求饶,家国之忧与社会责任跃然纸上。

最近几年,他又为“聂树斌案”大声疾呼,情状感人。聂树斌本是近二十年前已经处决的强奸案犯,奈何有真凶王书金者,声言案件为其所作,与聂树斌无关!一时舆论大哗。作为一个持续关注司法变革的当代法学家,此等司法乌龙案件背后的情理、法理到底为何?死刑存废问题,刑事审判中的突击审理乃至法律程序上检察机关的作用、冤案纠错机制都是贺老师评议的内容,学者的专业意见清理着掌权者的错误思路,也为民众做了法治启蒙。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参与到聂树斌案的具体推动中,主动接触当事人,参加各种为聂树斌平反的研讨会上,简直是这个悲情行动的形象大使与发言人。

他几乎一年一个行动,不是观念的启蒙、思想的灌输,而是作为一个知识公民,匹夫有责,抗议、呼吁、建言、批评着关乎社会进步与制度改进的各种非法乱象,绝无投机取巧。
目睹着一切,领略到他常时平静温和的外貌下所蕴含的勇气、正直与激烈,我就由衷感到敬畏。

近来,有媒体人问江平先生,您比较欣赏的法学者是谁?江平老校长说:太多了,至少可以说,现在在法学界里面公开呼吁宪政的一些学者,我都很敬佩,比如贺卫方敢于直言,敢于公开表达自己的不同的意见,我就很钦佩。

贺卫方:依法治国的标志人物

在种种公开的抗议表达之中,挑战重庆的这一次最具风险,也最有戏剧性。

2007年,薄熙来入主重庆,戏局开场,什么戏?“唱红打黑”。据说一切都是为了弘扬共产主义主旋律,打击黑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如果真按照这么想的去做还好,可惜,五年后的薄熙来却被押上审判台,法律的惩处使“唱红打黑”也成了一场罄竹难书的闹剧加惨剧。

唱红的闹剧不谈,单说这“打黑”变“黑打”的惨剧。打击“黑社会”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是正常且得民心的,可惜的是,今天看来,重庆打黑,冤狱累累,黑幕重重,完全是无法无天的人间地狱。有私设公堂,有任意抓人,有证据造假,有审判胡编,等等,不但警察队伍鸡犬不宁,法律共同体在权力的淫威下也不得不集体造假。可,在薄熙来当政期间,没人敢质疑分毫,因为他布下了严密的特务网线,监控着所有异议者的一举一动,并对稍有质疑则大棒飞来。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昕因质疑母校变卖政策,备受压力,不得不远走北京。几个学生偶语薄书记的政策,薄大人大笔一挥,一查到底,几个尚在求学的孩子惨遭“弃世”,丢了学籍,直至今日。律师李庄刚到时据说“气焰嚣张”,登时被有司拿下,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莫须有的罪名直到今天还带在身上,其荒腔走板的“李庄”审判,直逼好莱坞大片的节奏,玩弄司法不过杀鸡骇猴,天下法律人不服!

各种重庆罔顾法律肆意滥权的传言不胫而走,但无人敢说,无人敢管,重庆王国,薄熙来、王立军的铜墙铁壁依然义正词严、气焰熏天,大家噤若寒蝉,用今天人民网的话来说:薄熙来当政时大言炎炎私下却蝇营狗苟。可他在当政,何人敢言?

贺老师敢。

在黑云压城的恐怖时节贺卫方居然、竟然公开发出了一封质疑的信件!“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这就是他公开信的题目,对象直指整个重庆法律界:

——在这座城市里所发生的种种,已经危及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法律学者尤其是一直参与司法改革的学者,我觉得,公开地把自己的一些困惑和批评意见发表出来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义务。

——在整个“打黑”行动中,我们看到了运动式执法和司法在轰轰烈烈地开展。

——所谓“大三长会议”几乎是公开地登堂入室。对于一些重大案件,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开会协调,导致案件还没有开审,判决结果就提前决定了。最后的审理过程就是走过场。制度设计中所追求的三机关相互制约机制也就完全失灵了。

各位同仁,你们不觉得这种做法完全违反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检察权和审判权独立的准则么?

他在意的还是法治精神的陷落,还要不要坚持法律原则来打黑除恶,书生气!太书生气的,但他没有流于愤怒,而是就公开发表的事实来组织材料,提出质疑:

“基层法院的一次审判,直辖市的政法委亲自主导,星夜召集学者座谈,市委机关报第一时间为之造势。面对这一切,若还有人相信这样的审判以及后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的二审有一丝丝审判独立、程序正义的意味,那实在是天真到可笑的程度了。”

信中最为大胆的部分是他和打黑总执行官、时任重庆市公安局长的王立军的一番“对话”。他对王的提醒、劝告紧紧围绕所知事实,完全站在法律正义、程序正义这一边。要知道,王立军那时可是何等威风,哪个敢碰?由后来纵容杀人、刑讯逼供等等恶行来看,贺老师的危险可想而知!

就在大家郁闷难言,想说未说之际他道出大家最想说的话!有如高屋建瓴的江平老师,他不必高屋建瓴,而是语意诚恳,直指要害,真可谓一吐块垒,拨云见日般令人振奋。同时,真的为他担心许多。那个时节,情况绝不像现在这样明朗,几次聚会,热议的多是他的这篇骇世雄文,听到的也都是关照爱护之心:贺老师,您没事吗?您不怕吧,您一定要小心啊。

那时,正巧接他电话,因与莫少平律师出国受阻,准备晚上喝酒云云,而我恰在重庆办事。玩笑大开,要不您到重庆来?我们一起喝?

“重庆?我哪里能去那儿,飞机过重庆,我都恨不得快得飞过去!”

眼睁睁地看着公开信后的一片死寂,重庆当局确实没有任何反应,仔细阅读?彻底反思?暗中磨刀乎?不见动静乎,不由地更加为贺老师担心。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化妆成超级老太奔逃成都美国领事馆,重庆大戏终于达至顶峰,气球吹爆,神话崩盘,气死戏剧大师的生活大剧宣告着重庆谎言破产与恐怖的止步。那时,贺老师正在日本,微博上我俩私信互动,幸其灾,乐其祸,可乎?

2012年9月24日,王立军被判15年有期徒刑。

2013年 9月22日,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牢狱终生。

重庆的闹剧加惨剧终于划上句号。估计,对于贺老师的某种追杀、封杀令,起码是心理意义上的也就烟消云散了。

听说,王立军曾经仔细看过这封信,并有所触动与反应。

信中,他忧心忡忡:我相信一定会理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警察权要受制于司法权;公安需要尊重司法权,要接受检察机关独立的监督和审查,要维护法院和法官的独立性。其实,尊重独立司法对于手握大权的人一样重要。文强在炙手可热的时候根本不会意识到这种独立性的价值,但一旦沦为阶下囚,他也许幡然醒悟,深刻地感受到,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如今,薄熙来、王立军已经沦为阶下囚,他们应该特别明白“没有司法独立,没有一个是安全的”的分量吧!

贺卫方:依法治国的标志人物

“男孩想要的东西”是霍姆斯的演讲,他以诗意的比喻来论证一个在法律领域获得成功的男孩怎样才能心想事成,“法律需要的男孩必须是自己能够一直强烈地渴望某种东西并且持之以恒的人”,大男孩贺卫方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是《法边馀墨》,是《具体法治》,还是《运送正义的方式》,乃至如今的《逍遥法外》?多年来,他传道、授业、解惑,就是要实现通过司法来改造社会的梦想,而他最深的信念可以用一个词概括:司法独立。霍姆斯说,“一个人最深的信念是他所有的能力、激情以及全部经验的产物”,激情,是这个曾经想读中文系又操弄法律事业的大男孩被信念唤起的东西,他揭示出人们心中从未被怀疑过的渴望的力量,让崇高而宽宏的思想高高飞翔,并用翅膀载着他们越过前进道路上的沟沟壑壑。人们盛赞他的优雅,而我,更愿意强调他坚定立场之外洋溢的激情。

这个激情就体现在他的演讲上。

贺老师的演讲绝对一流。无论是风靡校园的最佳教师之首,还是我所亲历的各次演讲,气氛热烈,场面欢动又掌声不断。德沃夏克在美国首演《自新大陆》交响曲时,因为演出成功感受了帝王般的尊荣,贺老师在每次的演讲中多少也有这种感觉吧。在这个国家里,即便是国家元首也体会不到那种尊荣,那种出自赞赏的由衷欢迎。

2004年,山东大学演讲,人山人海,居然有学生因人多而被抬出教室的奇闻。(还好,那孩子无大恙)西政母校的演讲学生排起的长队绵延几公里。新疆石河子的课堂站立之处只可立锥,小教室不行大教室,大教室不行换剧场,人气之旺,饮水之处,皆有“贺”词?

不止大学,他给国家部委、各级法院多次演讲。一次,听众居然是国家安全部门、部队的各级老干部、将军之类的大员,课讲完了,学员感慨万千:您讲得真好,我们都不敢听啊。

烟台大学讲演那次我也在场。互动阶段,学生们完全被他所倡言的法治梦想击中了,焦急地问贺老师:您所说的宪政到底什么时候能实现啊?

“2040年5月10日早晨醒来吧。”

他形态潇洒,是媒体评出来的“未来可能影响中国的50个美男子”之一,其他的有马英九、周润发、周星驰、韩正,等等。他的幽默生动发乎心、动之情、晓之理,信手拈来,毫不造作。我的论坛之上,他的发言是重点,不是我列的重点,而是明显连嘉宾都盼着听的重点。
“情愈信,辞愈巧”,是他常引用的,其实他的演讲就是这个特点,那么温文尔雅,幽默感人,一种“心随万物转”的自然洒脱,没有刻意伪装,也不声色俱厉。

好友向阳来京,约好与贺师小酌,杯酒之间,听闻他的一言一语,木讷的向阳笑盈盈地说:我算知道了什么叫春风拂面。

这么多年来不知演讲了多少场,大学、机关、协会。各种机构、组织、个人的邀请他从不拒绝,甚至还到中学里演讲过,真正的“有讲无类”。有学生说,贺老师的授课,与其说是在讲法学,不如说是在讲人学,“他展现了一个博学的人广阔的视野,是个成功的演说家”。

听了这么多,才悟到他演讲的一个特点。一般演讲都是布道式的,宣教式的,说教与知识上的优越感意味儿甚浓,更次的是官员讲话,根本不是演讲,而是真理的宣布,权力的展示。贺老师的演讲是新知解密,观点传递,关键的是探讨,讲着讲着,一种对话状态慢慢出现。平等的、被尊重的、不那么确定的、需要探讨的感觉悄然呈现,他,是把听众看得很高很高的演讲人。

论及于此,他自有话说,颇能证明我的感悟:“演讲最需要避免的是一味地拼命展示自己,流露出炫耀的意味;或者掩饰自己在某些方面思考的不足。如果有疑问,应当坦率地告诉听众你的疑问和困惑,让大家在听的过程中也思考,参与到对于一些困难问题的研究过程中”。但修辞、技巧、幽默都是次重要的,重要的是“演讲者要诚恳地面对听众,不是表演,而是在真诚的表达”。

贺卫方:依法治国的标志人物

其实,法律乃根红苗正之舶来品。如果有谁在这个问题上国粹一把,自负一下,不是出于无知,简直可以说用心险恶了。我们可以在好多问题上表达倔强的民族立场,高尚的国家情怀,唯独在法律的问题上得退后三步,沐浴更衣,行三跪九叩之大礼,亦步亦趋,诚惶诚恐地向西方学习。如此,不是全盘西化么?哦,全盘西化在政治上好像不那么准确,可在法律的问题上,恭喜你,答对了。

无他,中国没有任何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思维、制度范式,国门洞开,照单全收的东西很多,法律是其重要一项,但,中国人不幸,也很不老实。民国那阵子还谦虚老实的厉害,一代法律人,包括政治家都为引进现代法律制度做出了巨大努力,也取得丰硕成果,各种宪法草案,直至1947年民国宪法、《六法全书》、庭审制度、证据规范、民事规则及审判制度都有声有色,随着政治巨变这些成果飘落台湾,至今仍受惠于民国新人。

1949年,政权新变,登时翻脸,民国法律制度全盘推翻,民国法律人悉数打倒,甚至毙命。新主宗法苏联,西化是西化,但是“全盘苏化”。苏联法律制度本上接罗马,中续欧洲大陆,也以第三罗马帝国自居呢?可是,无人仔细分析,既然政治权力主导一切,意识形态横扫全国,新房子可不是要换换新家具么?奈何,“全盘苏化”也不要了,要“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要砸烂“公检法”,完全军管,“无法无天”了近三十年!待改革开放,又是一番推倒重来,才知道法律这劳什子自作主张实在不行,于是宪法重修、“罗马法复兴”、行政诉讼法新立,我西方法律制度又回来了,可法律建设何止是照葫芦画瓢、生搬硬套就能奏效?还有法律思维、基本制度都需一一熏染、配套、落实呢。“全盘苏化”虽短,“无法无天”不长,但那旧制度、老行头却是根深蒂固,实惠耐用得很。于是,每一次思想争论、制度搭建都会引发事端,法律在这一次次的冲突中有破有立、愈辩愈明。贺卫方就站在这样的风口浪尖之上,也站在法律大船的船头,毋宁说,他是盘旋在法律之舟上的“乌鸦”,有类普利策所言的“瞭望者”,哪里是冰山,哪里是险滩,他进尽忠言,苦口相告。

一个挂嘴边的绰号常常用来自嘲:我是“总捅”。总捅娄子。

是全盘西化吗?这么标签化显然是太不了解法律了。法学是一门非常古老严谨的学问,有着极为专业与特殊的规范与思路,不是那种“与时俱进”、“见风使舵”的策论,更不是什么统治者的工具,需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诚恳老实方为上策。贺卫方所坚持的貌似西化显学,其实固守的是很古老,很固定的法学本质,激进吗?保守倒还差不多。只是我辈社会根本缺乏对世界文明吸收的诚意,仅仅为了维护表面的繁荣或根深蒂固的统治秩序,浮浪浅薄,自私忘义,终于使得“布道者贺卫方”大布其道,“异议者贺卫方”异彩流光。这个阵地早晚失守,还是由他去吧,成也者,败也者,时代也,潮流也,正道也。

在精神气质与知识理想上贺卫方算得上我眼里真正的知识人。他为人谦和,与人友善,有胡适之先生的雅韵;义正词严、金刚怒目,深切的家国之忧与社会担当又透着鲁迅先生般的风骨,他不是圣人,但在一个过于犬儒的社会里却有着圣徒般的光辉。

也许,他的观点并不真确,但面对非难,不畏人言、秉持公论的气度不是显得我们过于委琐,就是过于缺乏宽容。我说他是“中国司法环境的清道夫”,也是依法治国精神的标志性人物,他可能无意于此,但他的存在为法学界乃至公民社会都多了一道峭立峥嵘又掩卷沉思的风景。

那年冬天,他带我重回石河子大学,从偶遇学生到校园领导都欢迎英雄般迎接他的到来,杯酒叙旧之后,照例是演讲,为当地的政法干部,为在校的学生,教室里人山人海,已无座位,过道和门外里都站满了人,仔细一问,竟是机械医学类学子。他的演讲当然又是不遗余力的鼓吹,鼓吹司法独立,鼓吹宪政民主,他说:

“良好的司法制度对于宪政来说非常重要,这需要法学界跟其他领域的更多的努力,我们有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但是大家都不努力的话,最终我们只能有一部法律,这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没办法’。”

选自赵国君著:《十二人:京华师友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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