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反对派是现代政治的一个常识


 

《上海书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反对派?其存在的合法性又在哪里?

钱满素:在现代政治理念中,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已经是一个常识,根本不需要深奥的理论。想一想,大千世界中,各人思想利益不同,政见自然不同。思想的自由由大脑决定,不是法律可以赋予或剥夺的,所谓的思想自由其实指的是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自由。所以只要承认公民有表达权,不同的政见就会出现。只要承认公民有结社权,相同政见的人就会组成反对派。只要承认选举权,反对派就有可能在获得更多民意时被合法地选为执政党。所以凭常识就可推断,在承认公民权利的地方,反对派的存在是必然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反对派呢?

首先,天下为公,共和国不是一个家族、一个群体、一个党派所应私有、所能私有的。公民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包括表达不同的和反对的意见,因此反对派的存在具有合法性。难道仅仅因为某些人意见不同,就把他们从公民的范畴中开除出去吗?这不是像开除一个人“球籍”一样荒谬吗?他们仍然是这个国家的公民,这是最基本的生存权。

第二,从认识论的角度说,反对派的存在也具有合理性。人类一开始都是党同伐异的,都认为自己对,别人错。当年的宗教裁判所就秉持这样的绝对主义:真理只有一个,只有我掌握了真理,因此负有镇压异端的神圣使命。欧洲在经历了大动干戈与血腥杀戮的宗教战争后,有识之士终于意识到,真理不是唯一的、永恒的,没有人能够穷尽真理,对不同的信仰最好采取宽容态度,判断是非的终审权只能留给上帝,这就是洛克他们所说的宗教宽容。引申到政治生活,反对的意见很可能是正确的,或者包含正确的成分,也是应该包容、值得尊重的。宽容并不是一件历史悠久的事情,但确实是人类思想的一大突破,也是自由主义的一大贡献。

由此可见,反对派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合法合理的。但我们还应该进一步看到反对派存在的积极意义,它能起到平衡器的作用——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因为合法存在而保持一种自然平衡。物不平则鸣,老百姓有反对意见总是要表达的,受到不公正待遇总是要发泄怨气的。如果有一种正当合法的途径可以宣泄,治者和被治者都不至于走向极端。

就民众而言,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取消了抛头颅洒热血的必要,大不了等两年,来个中期选举,再等两年,来个大选,然后大张旗鼓地公开较量。对于执政党派来说,也不至于一误再误,一败涂地,因为反对派的监督会使他们保持警觉,及时纠正错误。反之,如果像《反颠覆法》期望的那样,将反对派称为国家敌人而进行镇压,只会让事态一发不可收拾——为了证明其有罪而罗织罪状,上纲上线,冤假错案频频发生,而反对派的合理意见根本听不到。何况权力的和平过渡使双方都拥有竞争上岗的机会,执政一方下岗后作为反对派也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

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先是带来一种平衡,随之政治进入良性竞争。政府与公众交流渠道畅通,八面来风,有错纠错,执政水平大幅提高。在不同政见的竞争中,国家的治理方式不断得到改善,政治机体日益优化。总之,反对派的合法存在能使国家的政治生活阳光化和平化,避免权力转移中的暴力和激烈的社会动荡,从根本上消解革命的必要性,极大地减少社会进化的成本,从而维护人民的最高利益。

《上海书评》:如此一来,被治者不容易走极端,当政者也不容易走极端,因为他有警钟长鸣的意识,有反对派的监督,他就能更审慎地执政,也会变得更英明一些。那么反对派是怎么出现的呢?

钱满素:为什么会有反对派?主要是因为有反对意见的存在,当然也不排斥个别人出于政治野心。一般而论,对大多数问题的意见主要就是正反两面,有时也会有第三种意见。反映在美国政坛上,就是民主共和两大党的格局,一个代表正方,一个代表反方。一旦有大党代表不了的第三种意见,就会有小党出来补充,如绿党、茶党。你可以看到,所有政见都有合法表达的渠道,包括怒气的表达。我们不要小看了情绪宣泄,愤怒积聚起来也很危险。

反对派的出现可以说是历史必然,因为人民在政治上变得成熟了。民智的开启就像孩子成长一样,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孩子小时候全听父母的,长大了要自立自主,没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民也会渐渐成熟,需要自立自主。这就是所谓世风变了,政治理念变了,人类进入现代了。以前能够接受容忍的如酷刑,如皇权专制,现在不能容忍了,这有什么不对呢?联邦党的失败就是美国社会风气变革的结果,随着人民参与意识的增强,他们不再接受联邦党人那种精英意识。在这点上杰斐逊显然比亚当斯更有前瞻性,虽然他还是主张“天然贵族”的。但是政治的大众化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规律,美国立国至今通过了二十七条“宪法修正案”,选民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成年公民,大众政治终成事实。政治是一种公权,涉及全民利益,必须适应时代和民情的变化。

2015-02-06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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