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昌:中国律师的使命

[田文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与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名誉院长]

律师需要以内心生长的使命感迎接一个大时代的到来

近年来,一些较早生长出使命感的年轻律师涌现出来。他们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也发挥着一种社会活动家的作用,甚至像战士一样,勇敢地捍卫着法律的原则和职业的尊严。

具有使命感的律师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二是选择适当的路径。

坚守律师本位,不左顾右盼,不患得患失。如果有人以为凭借一夫之勇,就可以维护正义,推动法治,则或许会导致事与愿违的消极后果;如果有人以为只有从政为官才是实现其远大抱负的唯一方式,则也许会欲速不达,甚至过早地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

《律师文摘》创刊10周年纪念活动中,我就谈过这个话题——律师的使命。今天,我还想谈这个话题,因为这是一个基础性的话题,还因为,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律师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律师需要做好思想准备,需要以内心生长的使命感迎接一个大时代的到来。

律师是有使命的

我谈这个话题还可以追溯到更早。多年前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我就说,希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场大讨论,题目就是:“律师是个什么东西?”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讨论?因为人们对律师的了解太少,有的把律师形容为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大神,有的说律师是巧舌如簧、为了金钱不惜为坏人辩护的讼棍……

更可悲的是,不少法律院系的学生也对律师的功能和律师的职责进行错误定位,认为律师就是干技术活儿的。这说明,他们只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的皮毛,却没有接受法治的理念,这是法学教育的失败之处。

从一般意义上讲,律师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做一名专业律师并不难,尽职尽责,依法执业即可。但是,这只是律师最基本的职责,仅仅这样理解律师的职责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相对其他职业,法律服务的内涵要深刻得多,法律服务的意义也要重大得多。律师履职,无论律师自觉还是不自觉,都会承担起一种职业本身赋予他的使命,或者说社会赋予这种职业的使命。这并非夸大其词。

当无助的当事人向你求救的时候,当巨大的冤情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当你置身于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各种冲突的漩涡中的时候,当你以专业的敏感发现社会的弊端而又无法容忍,当你意识到以自身的专业能力还可以为实现公平正义做出一些贡献的时候,你将很难保持淡定。这时候,你绝不会只是为了赚取些许律师费而去工作。

事实上,无论你自觉或不自觉,愿意或不愿意,当你在律师职业生涯中经受过更多的事件和历练之后,你很自然地就会进入一种境界,感受到一种不可回避、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感会时时压在你的肩上,会萦绕于你的心头,让你无法摆脱。这就是社会责任感,就是一种即使你不想接受,甚至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也无法拒绝的使命感。

律师不代表正义,但律师的工作时刻都与公平正义有关,律师以其职责所要求的特有方式去实现正义和体现正义。法律问题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律师与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成为最能感受和维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乃至与民主与法治共存的一种特殊职业。正因为此,律师这种职业群体才能在世界范围成为政治家的摇篮,成为培养社会精英的基地。

负重前行的路径

律师的使命感是在执业过程中逐步形成和不断加深的。

律师制度恢复三十余年来,中国的律师虽然已经成长起来,但是许多人还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还在为基本生存而奋斗。这种状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律师更高的追求,甚至会挫伤一些律师最基本的自信心。但是,对于另一些较早生长出使命感的律师,这种状况也会更强烈地激发起他们一种责任感,一种冲动。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一些较早生长出使命感的年轻律师已经涌现。他们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也发挥着一种社会活动家的作用,甚至也会像战士一样,勇敢地捍卫着法律的原则和职业的尊严。他们正在以自己的行动,提升着律师的地位和境界。他们的出现,以及他们与另一些具有使命感的律师的合流或默契,标志着律师群体的整体使命感已经生长出来。

但是,律师可以是战士,却不应该仅仅是战士。一个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使命并愿意为之奋斗的律师,应该注意提升自己的目标和能力,因为律师面对的不是普通的战场,而是更具政治色彩、更复杂、也更危险的战场。在这样的战场上,仅凭匹夫之勇是不够的。

我认为,要实现中国法治的长远目标,具有使命感的律师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二是选择较为适当的路径。

所谓法律素养,就是要提升自身的能力和层次,要从一种类似熟练工的法律匠人的层次提升到专家的层次。这就要求我们不仅仅会简单地解释法律和运用法律,还能理解法律的真谛,掌握法律的本质,做到深刻解读,运用自如。在成熟的法治社会,律师一定是专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有使命感的律师,第一要务就是提升自我,这样才会有能力去担负起自己的社会使命。

目前,我国专家型的律师已经越来越多,遍布于各个专业领域,这也是律师职业群体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但是,中国律师的总体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可以说,律师实现远大政治抱负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所谓适当的路径,就是要以推动法律的公平和法治社会的发展为己任,坚守律师本位,不左顾右盼,不患得患失。如果有人以为凭借一夫之勇,就可以维护正义,推动法治,则或许会导致事与愿违的消极后果;如果有人以为只有从政为官才是实现其远大抱负的唯一方式,则也许会欲速不达,甚至过早地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

法律服务作为一种高端业务,知识的准备和经验的积累,是实现自身价值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在现阶段从政为官的时机还未成熟的情况下,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努力,则不失为实现其远大抱负的有效途径。

律师活跃在法治建设第一线,对法治环境的发展变化感受最深,是最有发言权的职业群体。律师不仅应当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己任,对于推动立法与司法改革也应当大有作为。

天将降大任于斯

如果律师能够在个案推动立法中做出努力,能够在法治全民教育,维护人权和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作用,能够从一系列相关的法律事务做起,以自身的努力加快全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速度……天就将降大任于斯!

总之,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三十余年,律师制度也走过了三十余年,律师制度和律师群体虽然总体还不够成熟,却已经开始走向成熟了。律师界已经看到了自身的使命,并且开始担负起这种使命。律师界的下一个目标应当是提升能力,调整方式,更广泛、更理性、更有效地实现其远大的抱负。

来源: 共识网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fzyj/article_20140804110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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