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正义”来得太不容易

发现错误之后,让错误的制造者来纠正自己的错误,而且还要让错误的制造者为此担责,这就如同让一个人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

从案发到被执行死刑,呼格吉勒图案只花了62天,但是洗冤之路却走了18年,6762天。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案再审结果,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呼格的父母送达再审判决书。内蒙古公安厅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调查也于本月初启动。这不仅意味着扣在呼格头上“杀人犯”的帽子终于摘掉了,也意味着呼格父母漫漫18年的洗冤路终于可以划上一个句号了。真凶赵志红所说的“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也终成现实。

正义从不会缺席,迟到的正义或许算不上“一等正义”,只能算是“二等正义”,但它仍然宝贵,而且恰恰因为它的迟到而尤其值得珍惜。它的价值还在于,这是对社会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的一次宣示。既然正义迟早会到来,那么不计代价去追求就是值得的。迟到的正义是对追求正义者的最高回报;既然公正难免恢复,权力不可能永恒掌握在某个人的手中,那么错事就不可做绝。给他人留一条活路,也就是为自己留一条活路。

“二等正义”也是正义,但是这正义未免来得太不容易。在为儿子洗冤的18年里,呼格的父母遭受到的是有关部门的百般刁难。真凶出现后,呼格的父母找遍了内蒙古政法系统,他们曾到北京上访,但是到了北京之后又被截访,被“礼送”回家。等老人再想进京上访,最高检出了新规定,如果没有当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将不予接待。而当地的检察系统,就是不肯把起诉书给他们。这种制度设计基本上就让洗冤陷入无法走出的绝境。

不仅仅是呼格案的洗冤路,聂树斌案的洗冤路也是如此。自王书金供述自己是真凶之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就开始了她的申诉、上访之路。起初,河北省高院以没有判决书为由拒绝其申诉申请,但是当初判决聂树斌时,不仅没有寄送判决书,甚至执行死也没有通知他们。后来,神秘人寄来了判决书,又不予立案。河北省虽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并宣称将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查清楚真相,但9年来,案件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张焕枝每个月都要往返河北省高院3、4次,河北省高院却一直用各种借口回避、拖延问题。律师54次申请查阅案卷竟然无一不被拒绝。不仅仅是聂树斌的家人,从一开始,聂树斌案受害人蒙桦的父母蒙冬夫妇就质疑法院的判决,他们从1996年开始为女儿的事情申诉。19年来,诉状高达3米。

洗冤之路的艰难,当然有人为的阻碍,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司法系统自我纠错能力的缺失。如果没有真凶出现等其他偶然因素,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也好,赵作海、佘祥林也罢,要不就永远沉冤于黄土之下,要不就要把牢底坐穿,根本就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

发现错误之后,让错误的制造者来纠正自己的错误,而且还要让错误的制造者为此担责,这就如同让一个人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制造错误的人,既拿不出正视错误、纠正错误的勇气,也无法承受良知和舆论的压力,甚至还要受到来自更高一级权力的操控,所以就只能采用“拖字诀”,只能一遍一遍告诉洗冤者:等一等,再等一等。


等什么呢?他们等待的不可能是体制的自我纠错,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院,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呼格最后的平反,根本也不在于系统的自我纠错,而是政治风向的转化。这才是他们一直等待的。

对于当权者来说,等一等只是一句话,对于申诉者来说,这却是身体与心灵的双重煎熬,是在拿生命与正义做交换。时间或许可以治愈某些东西,但是对于洗冤者来说,冤案一天没有查清,伤口就一天得不到愈合,时间越长只意味着伤口暴露越久,伤害越深。正义的实现或许本就是艰难的,但是纵观呼格家人和聂树斌家人的洗冤之路,还是不得不感慨,正义来得太不容易了。

所幸,他们还保存着对正义的朴素信仰,期待青天的出现,一直采取理性方式,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如果他们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报复社会的方式来寻求他们的正义,冤案或许就不能平反,甚或还要搭上自己,社会也要为此承担巨大的风险。

年逾7旬的聂树斌母亲说,她活着就是要为儿子讨回清白。所幸,耄耋老人等来了政治风向的转变,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依法治国”的实施,为法院的独立办案,为推动冤假错案的平反带来了沁人的北风。但是如果没有这股风呢?

“二等正义”是迫不得已的最后选择,让正义一开始就以“一等正义”的方式出现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最根本的莫过于让法院独立行驶审判权得到保障,把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落到实处。

( 杨三喜/ 左手肖邦右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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