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贾灵敏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的倡议书



今天,2014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首个“国家宪法日”!


贾灵敏老师,她是法制的宣传者,更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行动者!她深爱这个国家和人民,她用自己的行动为我们这个国家做出了难以磨灭的巨大贡献!


从郑州、平度到长沙、包头、沧州、南京、常州、无锡到海南,从抵制强征强拆到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从绝食抗议法官殴打公民到为被抓律师鼓与呼,不管是已被强拆的废墟上,还是野蛮强征的现场上,贾灵敏老师以她的亲身经历和自学而成的法律知识,不厌其烦、无怨无悔地义务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民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她以坚韧的行动和崇高的人格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当贾灵敏老师被冤抓入狱后警察询问“谁让你全国各地来回讲”时,贾灵敏老师义正词严地说“是法律让我这样做的”!即便在看守所里,她坚决和牢头狱霸做斗争,并争取到原本属于被羁押人的权利,坚持每天向同号房的人普及法律知识,指点庭审程序!我们每次会见时见到她时,她爽朗地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同号里的人正在学习非法证据排除(这是2014年11月28日见她说的,每次都不一样啊)”。


不夸张的说,警方对她几十本卷宗的询问内容,就是贾灵敏老师最符合“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这个称号的生动事迹材料!贾灵敏老师是当之无愧的、名副其实的“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因为她的行为远远超过了任何官方评选的普法典型!


作为贾灵敏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辩护人,我们强烈推荐贾灵敏老师作为“2014年度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共同倡议全国民众共同推荐贾灵敏入选“2014年度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如果您支持评选贾灵敏为“2014年度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请发送签名“姓名+省份+职业”至605921734@qq.com。让我们一起为贾灵敏呐喊!为中国法治呐喊!


倡议人:蔺其磊律师、朱孝顶律师

                                        2014年11月28日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